大埔虐貓案今提堂 被告申保釋遭拒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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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大埔廣福邨虐貓被告李兆恒(黑布蒙頭者)否認虐畜等罪名。(資料圖片)

大埔上週揭發的一名男子在單車店外虐貓事件,涉嫌對該貓家庭施虐的貨車司機,今早在粉嶺裁判署提堂,男子被控以殘酷對待動物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6月28日再提訊,並拒絕讓被告保釋外出。

被告李兆恒,27歲,被指今年5月27日在大埔廣福道福華樓,金寶單車舖後門外虐待一隻貓,並於翌日在廣福邨廣義樓升降機大堂管有兩把匕首。

控方在庭上透露,由於至今仍未能尋獲受害貓隻,故要靠愛護動物協會人員翻看長達四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判斷貓隻所受傷害的程度有多大。

案件在上周五晚爆光,單車店的閉露電視拍得虐貓過程,警方調查兩日後,在大埔廣福邨一單位拘捕被告。

被告要求保釋外出,但遭裁判官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