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樽徵費業界環團不樂觀 4飲品商自行回收或豁免
繼膠袋徵費和電子廢物徵費後,立法會今日(5月27日)三讀通過玻璃徵費草案,徵費水平有待環境局計算後才決定,預計2018年推行。草稿文件指徵費會用於委聘「玻璃管理承辦商」,提供「玻璃樽的收集、妥善處理或安排再使用」等服務。
有大型回收商認為經補貼後「有得做」,但擔心招標價低者得的情況下,變成蝕本。亦有業界人士指,徵費無助提升回收意識,擔心外判承辦商只顧利益。
草案提及自行安排回收的生產商,可申請豁免。《香港01》向4間飲品公司查詢,全部均回覆有自行回收玻璃樽的計劃,由於徵費計劃未有詳情,沒有回應會否將成本轉嫁消費者。
草案內容指,運輸成本高昂是阻礎回收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因而建議向製造商和進口商收取循環再造徵費。參考外國經驗是每公升徵費1元,但現時仍未釐定徵費水平,隨後將交予立法會審議,預計2018年正式實施。
徵費將會用於委聘承辦商,提供玻璃容器的收集、妥善處理和安排再使用的服務。草案建議委騁最多三個承辦商,分別服務香港、九龍、新界。
有意參加計劃的香港環保廢料再造業總商會會長劉耀成稱,現時每個750毫升玻璃樽的回收成本約為8至9毫一個,按現時徵費建議可補貼7毫半,經加工處理可能「有得做」,不過他說:「多數政府都以價低者得的方式招標,如果太過低價要蝕本我就一定唔會做。」他又指現時政府仍未有確實計劃,暫時都只是空談。
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玻璃再生璀璨」項目統籌黎梅貞則說:「環境局稱回收站已佔全港屋苑的七成,但玻璃樽的回收率只有10%,反映大量玻璃樽源自食肆和酒吧,徵費對提高回收率無幫助。」她建議設立強制回收規定,令酒吧和食肆進行源頭分類。黎梅貞又擔心,政府外判回收工作,外判的承辦商只顧賺錢,結果收到徵費的資助卻「連數(回收量)都交不到」,她認為最好的方法是由政府部門承辦工作。
玻璃樽徵廢有豁免
草案中亦提及,目前小部份本地飲品製造商有自行安排回收、清洗和消毒後再使用玻璃樽,建議設立豁免機制,讓供應商提交計劃,詳列運作細節,以申請豁免。
香港生力啤酒廠有限公司:
政府現時仍沒有落實具體詳情,我們正研究回收玻璃樽的情況。我們亦希望當政府釐定此徵費時,會按照生產商可自行回收或重用的玻璃樽比例,而作出豁免。
太古可口可樂香港回覆:
本公司現時已有汽水玻璃樽回收及重用的程序及安排,重用率約為95%。我們將繼續關注玻璃樽收費條例的具體細節,並積極配合政府的環保政策及措施。
嘉士伯香港有限公司回覆:
作為負責任的公司,我們日常的操作已加入環保措拖,對於收集及重用玻璃樽具豐富經驗,而且很樂意與香港政府作經驗交流。
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回覆:
為迎合消費者需要,一直提供不同類型包裝的產品。在香港,我們的玻璃樽裝產品只有「維他奶」豆奶,銷量僅佔在香港業務之很少部份。
「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對草案獲得通過表示歡迎,又認為可豁免申請合理,因為有「按樽費」的玻璃樽,本身可提高回收的誘因,即使已丟棄到垃圾桶,對拾荒者仍是吸引的因素進行回收,重要的是政府如何監察生產商自行回收的成效。但他對於現時的減排進度不樂觀,他說:「政府應盡快落實膠樽徵費,避免給予人『大細超』的感覺。」他認為膠樽徵費亦有助堵塞漏洞,避免生產商轉用膠樽避過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