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劏盤】業主一年帳面賺1.5倍 律師指買家難追究不獲批按契
工廈「劏盤」越來越多,近年有投資者購入全層或多個工廈單位,裝修後重新拆售。不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今日(3日)召開記者會,稱收到多名市民求助,懷疑有經紀涉不良銷售手法,聲稱可向銀行承造按揭,但最後買家繳付訂金及首期後,才發現無銀行願意做按揭,只能「撻訂」或借大耳窿(高利貸)。
記者查冊發現,其中一個涉事工廈中,有4個單位的交易已取消。不過,有律師指出,處理按揭是買家責任,故買家較難要求代理賠償損失。
地產代理監管局指出,今年共收到4宗未能就工廈分間單位承造按揭的投訴,又稱地產代理保證可成功取得某一個成數的按揭,有可能會被監管局紀律處分。
根據事主說法,涉事單位為位於荃灣信義工業大廈6樓。記者曾到現場視察,該廈樓層分成兩邊,大堂裝修新淨,門外設有密碼鎖,四周擺放植物,地板以木板鋪上。由於大廈的防火門、地台等設施曾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曾於6月份發出清拆令,後來因已修正,署方於7月撤銷相關命令。
賣樓收入至少達5,800萬元
該大廈的6樓近年分間成36個小型單位,並以「新派自主空間」作宣傳。記者查冊發現,「MSK HK」公司去年以2,300萬元購入該大廈的第6層,然後分拆出售。
根據查冊紀錄,現時有29個單位已被買入,有3個則尚未售出,更有4個單位的交易已取消。翻查記錄,每宗交易的成交額約200萬元。若以平均200萬元計算,現時「MSK HK」的賣樓收入至少有5,800萬元,未計裝修費等費用,帳面已賺1.5倍或3,500萬元。
律師:做按揭是買家責任
律師黃國桐指出,在法律角度而言,雖然經紀有責任解釋清楚,但買家亦有需要了解事實,不能只信任經紀。他強調,按揭是買家的責任,故買家較難要求經紀賠償損失,「消費者要自己了解清楚先好買,按揭是買家的責任!」
代理保證可取得某成數按揭 或紀律處分
地產代理監管局指出,今年1月至8月期間,監管局共收到4宗未能就工廈分間單位承造按揭的投訴。
局方又指,地產代理在處理任何物業交易時,若要向準買家提供付款方式或按揭計劃等資料,須確保資料準確,不可作出任何可能誤導準買家的失實陳述,亦不應在未經查證下,草率地向客戶提供按揭資訊,或保證其可成功取得某一個成數的按揭,或就其按揭貸款的條款作出任何保證,否則有機會被監管局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