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推中高齡就業計劃 聘60歲或以上人士 僱主每月可獲$4,000
港人壽命全球之冠,為促進年長人士就業,勞工處今日(1日)宣佈改良「中年就業計劃」為「中高齡就業計劃」,僱主即日起按該計劃聘用每名60歲或以上已離開職場或失業的年長求職人士,可獲發放每月最高達4,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6至12個月。
此外,當局同時改良「展翅青見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鼓勵僱主聘用年長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
「中高齡就業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培訓津貼,以鼓勵他們聘用40歲或以上的中高齡失業求職人士擔任全職或兼職工作,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令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從而獲得一份穩定的工作。在計劃下,僱主聘用每名60歲或以上已離開職場或失業的年長求職人士,可獲發放每月最高達4,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6至12個月;而聘用每名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最高在職培訓津貼金額,則維持於每月3,000元,為期3至6個月。
另外,「展翅青見計劃」的在職培訓由即日起擴展至涵蓋兼職工作,並調升支付予僱主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上限,由原先每名學員每月3,000元增加至4,000元,為期6至12個月,以鼓勵僱主聘用青年人及提供優質在職培訓。
僱主聘用殘疾人士最高可獲5.1萬元津貼
至於「就業展才能計劃」亦即日起推出加強措施,將計劃下的工作適應期由兩個月延長至三個月,亦會提高每月的津貼額上限,將首三個月工作適應期的每月上限由5,500元調升至7,000元,而其後6個月的每月上限則由4,000元調升至5,000元,以進一步鼓勵僱主聘用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以及協助他們適應新的工作。在新措施下,僱主每聘用一名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可獲發放的最高津貼額會增加16,000元至共51,000元,而最長津貼期亦由8個月延長至9個月。指導員如協助殘疾僱員完成三個月工作適應期,並繼續受聘,所獲得的奬勵金亦增加500元至共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