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痰屬護理課程初階 李國麟:實習護士應掌握 不一定有護士監督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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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醫院一名實習護士本月初為有臨時氣管造口的病人抽痰不果,病人其後情況惡化,終在三星期後離世。院方承認未有執行醫管局指引,安排護士在場監督護理系學生抽痰。護士協會主席兼衞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指出,抽痰程序在低年級(Junior)護理課程已教授,所有實習護士都理應掌握。若實習護士是高年級生,有一定經驗,更不會每個醫療程序都有護士監督。
據了解,涉事的實習護士為東華學院學生,已在屯門醫院實習了一段時間,事後已有調離前線護理職務,現時不在屯門醫院工作。李國麟指出,若實習護士看到病人有需要抽痰時,會先作風承評估,評估自己是否有能力應付,以及病人的危緊情況。他解釋,抽痰是在低年級護理課程已教授,正常實習護士都會。他續指,由於由於病人有臨時氣管造口,若不及時抽痰,恐造成閉塞。他認為實習護士面對此情況時,有責任作風險評估才下判斷。
若實習護士是高年級生 不會所有步驟都有護士監督
醫管局指引列明,護理系學生為病人抽取痰涎時,需有護士在場監督及指導。屯門醫院亦承認沒有嚴格按照指引,安排護士在場監督。李國麟就指,若實習護士是高年級生(Senior),不會所有步驟都有護士監督。「護士的責任是照顧病人,不是帶領學生。」他強調與人手不足無關。
不排除病人在咳痰期間 氣管造口已移位
涉事病人在抽痰期間嘔出少量帶血嘔吐物,其後情況持續惡化,接駁氣管造口的喉管亦出現移位。即使有醫生急救期間,病人亦心臟一度停頓,3星期後死亡。上述種種情況又是否導致病人死亡的關鍵?
李國麟分析,由於該氣管造口只屬臨時造口,不排除病人在咳痰期間已移位。此外,上述種種情況亦沒有明顯的因果關係,需徹查死因後才可判斷是否涉人為失誤。屯門醫院已向醫管局總辦事處報告事件及會就事件展開詳細調查,有關個案會轉介死因裁判官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