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指引 學校若發現虐兒個案 無須家長同意可轉介社署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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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年初接連發生多宗虐兒案,教育局昨日(20日)在開學前向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發通告,要求學校如懷疑學生遭父母或監護人虐待,無須徵求家長同意,將個案通知學校社工或轉介至社署;如個案涉及刑事罪行兼情況嚴重,學校需盡快報警舉報。

教育局昨日在開學前向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發通告,要求學校如懷疑學生遭父母或監護人虐待,無須徵求家長同意,將個案通知學校社工或轉介至社署。(資料圖片)

教育局更新處理懷疑虐兒及家庭暴力個案的程序,當中要求學校若懷疑學生遭父母或監護人虐待,學校無須先徵得家長同意,轉介至社工或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而在跟進過程中,學校如需聯絡家長,可就處理方法諮詢服務課。

兒童人身安全受威脅 學校需盡快報警

新通告指,如情況顯示個案可能涉及刑事罪行,而且個案情況嚴重,或相關兒童人身安全受到即時威脅,例如嚴重身體虐待,學校需盡快致電向警方舉報,因隱瞞事件或延誤舉報,或會令受虐兒童或其他人的安全受到威脅。

如個案不屬緊急情況,學校則可以書面方式向警方舉報,亦可自行遞交予虐兒案件調查組,或考慮由服務課代交。通告附有報案表及書面日誌,註明文件可作呈堂證供。

另外,新通告亦附有「識別可能發生虐兒事件概覽」詳列虐兒個案的特徵,範圍包括身體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顧、精神虐待等,供學校人員參考,若發現受虐表徵,學校可諮詢服務課,尋求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