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級酒店高級助廚認5度強姦親女 侵犯期長達12年 判囚13年9月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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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大酒店高級助廚,聲稱因工作壓力大,妻子又抱恙拒行房,他為發洩性慾,難以自制下強姦當時僅10歲的親女,惟此後的12年內,他再多次侵犯女兒。女兒怕母親擔心啞忍,直至有次與父吵架,母勸交時女兒才忍不住把事訴說出來。助廚今(21日)在高等法院認5項強姦罪,法官斥被告視女兒為性玩物,原應判囚21年,考慮被告認罪等,判他入獄13年9個月。

50歲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5項強姦親女罪名。(資料圖片)

50歲被告,在港島一五星級大酒店任高級助理廚師,他承認5項強姦罪,指他在2005年7月至2017年2月期間,5度強姦他的親女兒X。

女事主首被強姦時僅10歲

案情指,被告16歲時從內地來港,接受教育至中學程度。他與妻子1994年誕下女事主X。被告首次犯強姦時,事主X只有10歲,被告認曾摸X的胸部,並叫X躺在沙發上,脫去其內衣後把X強姦,其間有用力抓女兒的胸部。X記得,當被告除下避孕套時,她見到被告的避孕套內有精液。被告事後叫X不要將事件告訴他人。

女兒成年後仍趁妻洗澡時乘機性侵

這次事件後,被告續再3次強姦X,被告有時亦無使用避孕套。但X怕母親會傷心,一直保持沉默。至2017年,事主22歲,被告又趁妻子在洗澡時強姦X,當時亦無使用避孕套。3個月後,X與被告吵架之後兩人沒有對話,X母親與X聊天欲勸交時,X才將多年忍辱告訴母親。

被告被捕後辯稱他工作壓力很大,而太太又患有地中海貧血症,因身體抱恙,不願與他有性行為。被告稱在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況下,才將性慾發洩在女兒身上。

被告求情稱已信基督教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現已篤信基督教,深感悔疚,又解釋與女兒首次性交時,女兒那年患上肺炎,他與女兒談及病情時與女兒擁抱,一時激動下犯下本案。被告的姐姐撰寫求情信指,被告是個關愛他人和勤力的人。辯方指,被告被捕後態度合作,坦白招認,並在最早時候認罪,免卻X上庭作供。

官指被告犯案理由是藉口

法官黃崇厚在判刑時指,X原應可信任父親,但被告卻違反誠信,在她年幼時侵犯她。事發時X十分年幼,沒有選擇只可留在這個家中,但X仍會時常怕受到侵犯。黃官不接納被告因太太不欲與他進行性行為才強姦女兒的藉口,X現有創傷後遺症,情緒會波動,自尊低落,認為量刑起點應為21年,扣減三分一刑期和再另減刑3個月,終判被告入獄13年9個月。

案件編號:HCCC13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