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塌天花】未有先諮詢認可人士 建築師批違反法例原意
城大胡法光運動中心塌屋頂事故發生後,外界一直質疑城大當日加建工程時是否需要入則。然而,現時認可的專業人士分三大類,三方的判斷可以截然不同,令業主無所適從。以今次事件為例,有建築師及工程師皆認為,天台綠化工程需要入則,並且不會獲批施工;但城大則曾指,獲相關認可人士意見指不需入則及有測量師批准動工。有建築師質疑,城大的做法與正常程序「調轉」,批違反法例原意;亦有工程師認為現時法例覆蓋範圍太闊,任何一方的認可人士均可簽名作實,令業主無所適從。
建築師批違反法例原意
建築師學會本地事務部主席何文堯表示,自己曾與多名建築師溝通,普遍聲音指建築師不可能批出涉事屋頂的綠化工程,一般情況要先邀認可人士評估,再決定是否需要入則和聘請承辦商。但是次事件的程序調轉,而承建商為求動工,會不斷尋求同意施工的認可人士批准,批評此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原意。
何文堯指自己過去曾審視很多涉僭建的建築物,其中有很多比城大綠化天台更小規模的工程亦被定義為僭建,認為根據現行法例,不可能存在灰色地帶,直指城大即使不清楚是否需要入則,亦可以預先向屋宇署徵詢意見。
土木工程處前處長指法例存灰色地帶
土木工程處前處長、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陳健碩不認同法律上沒有灰色地帶,直指現行法例覆蓋範圍太闊,而屋宇署的工程認可人士分三大類,包括工程師、建築師和測量師,只要有其中一類簽署同意即可無需入則,但三類專業人士的觀點可以截然不同,尤其在改動建築物結構時,其他認可人士在結構安全上的判斷未必及建構工程師準確。陳又指很多業主非專業人士,其個人判斷和經濟狀況亦會影響業主會否聘請適合認可人士提供意見,但陳承認胡法光運動中心的結構不適合加建綠化天台,直指正常的結構工程師亦不可能批出是次綠化工程。
城大指有需要會再尋找專家意見
城大胡法光運動中心塌屋頂事故發生後,校長郭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但有指委員會內的專家只有理大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副系主任鍾國輝一人,質疑專家意見不足。委員會成員、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麥海華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委員會目前訂下四個調查目標,包括找出事件成因和向學校提供建議,有需要會再尋找專家意見和法律意見,認為有需要就事件追究責任。
特首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教育局、屋宇署等多個政府部門已召開跨部門會議,檢討現行的政策,要求城大於2星期內遞交全面報告,強調任何綠化工程必須以安全為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