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租場公平嗎?】體育會可預早三個月租場 普通市民慢慢等

撰文:黎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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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康文署網頁,若果以《社團條例》註冊,並獲發社團註冊證明書的機構,可以提早三個月預訂免費康體設施,而一般人士卻只可在一個月前登記。《香港01》發現,有人疑用有關漏洞,以體育會名義大量租用政府的免費場地,然後出售租場紙圖利。

《香港01》發現,有人疑用體育會名義,向康文署預早租用不同場次的七人足球場場地,然後將有關的租場紙在網上出售圖利。

根據警務處網頁,若任何團體如有意成為註冊社團或豁免註冊社團,可於成立後一個月内填妥申請表,附上香港身分證副本、用以證明社團業務地點的文件、幹事的資格證明文件、社團規章、組織章程或會議記錄,即可申請。申請註冊要附上三名幹事的資料,並有簽名作實,提供幹事的香港電話號碼和個人香港通訊網址,交到警察牌照課的社團事務處。以申請一個和跳舞有關社團為例,申請人就需要交出3位幹事和跳舞有關的證明文件,以證其資格。

《香港01》向警方查詢,牌照課的莫小姐指,如果文件齊全,警方一般需要1至2個月時間處理,交齊文件並獲批准註冊的話,警方在將會在12日内發出確認信以及「社團註冊證明書」或「社團豁免註冊證明書」。整個註冊過程無需任何費用,其後亦不需繳交任何手續費。

按康文署規定,註冊社團可以優先3個月前預訂免費場地。(康文署網站截圖)

根據康文署網頁,據《社團條例》註冊,並獲發社團註冊證明書的機構可以提早三個月預訂免費康體設施,而一般人士卻只可一個月前登記。翻查警方的「已獲註冊或豁免註冊的社團或分支機構」名單,香港現在約有超過35000個註冊社團或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