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醫向男嬰處方類固醇藥物 被判罰款2.4萬 官指影響公眾衛生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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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女中醫葉佳音於去年4至6月期間,在未有適當牌照或醫務註冊證書的情況下,向6個月大患濕疹的男嬰處方含抗生素及類固醇的藥物,導致男嬰皮膚出現色素變化引致變白。該名女中醫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銷售未經註册的藥劑製品,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以作銷售或分發等罪名,今被判罰款24,000元。
官指嚴重程度可判監
女被告葉佳音,62歲,承認6項非法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以作銷售或分發傳票
裁判官李志豪指案件嚴重之處在於影響公眾衛生,亦對相關人士造成影響,可以判監,但鑑於涉案藥物沒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並考慮被告坦白承認所有控罪,加上沒有定罪紀錄,以及其現時經濟狀況後,判被告包括葉和她獨自擁有的香港廣慈葉佳音中醫藥診所有限公司共6項傳票控罪各罰款4,000元。被告另須向衛生署支付15,419元化驗費。
男嬰用藥後皮膚變白
案情指:該男嬰家人發現男嬰用藥後皮膚變白向衞生署投訴,衛生署接獲投訴後到其中醫診所搜獲涉案藥膏,經化驗後發現含抗生素及類固醇成分,因而揭發事件。除這名男嬰外,另有一名吳女士帶孩子到葉的診所求診,同樣獲處方白色藥膏,葉當時聲稱不含類固醇,但吳看到關於藥膏可能含類固醇的新聞公告後,將藥膏交給衛生署化驗,證實含類固醇。
案件編號:ESS20613-206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