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訪港】車尾貼示威標語遊灣仔 警因「彌明」車牌查林雨陽

撰文:潘安奇 魯嘉裕 洪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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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陽於其車車尾貼上示威標語,被交通警截查。(洪琦琦攝)
交通警發現該車車尾箱截有兩個印有"MI MING"字樣的車牌,頓感可疑,追問林雨陽其用途。(魯嘉裕攝)

網媒謎米香港前行政總裁林雨陽,今午在其灰黑色BENZ車尾箱貼上「張德江滾蛋」及「我要真普選」之標語,並於4時許以FB直播該車行駛灣仔時的情況,最後,警員以調查其車尾箱內藏有可疑車牌為由作出調查,並要求他停止使用手機。林於5時半左右再於Facebook更新,指自己因「樣樣都太有規矩」,在警察調查一小時後被放走,得以「繼續遊車河」。

截查約一小時

林雨陽下午駛至灣仔告士打道進入分域街時,被數名交通警截查,警員搜查車尾箱,發現兩個名為"MI MING"(其妻子袁彌明的英文名拼音)的車牌,並詢問車牌放在車尾箱的原因。林回應指,兩個車牌放在車尾箱是因為該車換了車牌,警員再追問車牌放置了多長時間,林指應該有一、兩年,自己也記不清。截查擾攘近一小時,林在兩輛電單車及一輛衝鋒車護送下離開灣仔。

林雨陽在電單車及衝鋒車的護送下離開灣仔,於北角再接受調查。(魯嘉裕攝)

一行車輛往銅鑼灣方向前進,到達北角,警員隨即停車,對林雨陽表示因在其車發現兩個車牌,需引用《警隊條例》232章54條對他作出調查,要求他停止使用手機。林隨即停止FB直播。直至下午近5時半,林再於FB更新狀態,指「由於樣樣都太有規矩,警察查咗一粒鐘,冇嘢。走得,繼續遊車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