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原審官斥曾找名人撐場 上訴庭批未讓對方回應
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 個月,上訴庭今早(20日)駁回他的定罪上訴,但准減刑至12個月,付控方的訟費,亦由500萬減至100萬。曾為本案經歷兩次審訊,期間亦有很多朋友,當中不乏前下屬和名人到庭以示支持,從而惹來原審法官陳慶偉大肆評擊,形容曾做法有如「走後門」更稱若早發現會解散陪審團。上訴庭在判辭也提及事件,並對陳官一面之詞,卻未給曾解釋的機會。
指原審官作批評卻無給對方機會解釋
原審法官陳慶偉在控方申請要曾付訟費的判辭中,用一定的篇幅批評曾蔭權聘用公關公司,邀請名人朋友到庭聽審,形容做法以「走後門」,引入證供,圖向審團證人格。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詞上提及這點,認為陳官的看法有可爭辯之處,惟他作出評論,也應給予被告機會解釋。
陶傑曾俊華等審訊期間曾到庭
曾在去年1月審訊,至同年10月又經歷案件重審,兩案均有陪審團列席,兩次審訊均歷時個多月,期間曾有多位名人、前高官到庭聽審,包括前財政司曾俊華、前律政司黃仁龍、作者陶傑等,以表示對曾蔭權的支持。
原審官斥曾如「走後門」
惟高院法官陳慶偉在頒布判辭時,罕有地批評曾似以「走後門」方式,由公關安排名人「探班」,直斥此舉是希望向陪審團展示曾有良好品格,被點名批評的人包括作家陶傑、前高官黃仁龍及曾俊華等,又指曾的做法有要求黑衣人坐在公眾席上威脅陪審團或證人,沒有太大分別。
被「點名」人士均各自行回應
多位被點名人士其後紛紛回應,陶傑在其Facebook貼文打趣說,是否所有「名人」雖然不着黑衣黑西裝,都要黑布袋蒙頭只露眼睛才准聽審?黃仁龍亦發聲明指,兩次到庭均是他本人自發的決定,皆非由任何公關公司或顧問安排,到庭是希望給予曾蔭權和其太太鼓勵和精神上的支持。而曾俊華就透過發言人稱,他到曾蔭權案審時到訪法庭,純粹是出於對朋友的關心,亦指與朋友共艱難是大眾認同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