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審處:村上春樹《刺殺騎士團長》暫評為不雅 與《龍虎豹》同級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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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早前在本地報章發公告,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樹的長篇小說《刺殺騎士團長》暫被評為第2類不雅物品,與《龍虎豹》雜誌並列。
據法例規定,被列為第2類物品(不雅物品)的書刊,不得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且須將物品以封套密封,及要載有法定警告告示,即「警告︰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由於書展禁賣第2類物品,多間參與書商今晚開始停止現場出售《刺殺騎士團長》。

淫褻物品審裁處宣布將村上春樹的《刺殺騎士團長》暫評為第2類物品(不雅物品)。(資料圖片/杜潔心攝)

第一部故事開首已有性愛場面

淫褻物品審裁處在本月12日在《星島日報》上發公告,宣布將村上春樹的《刺殺騎士團長》第一部意念顯現篇及第二部隱喻遷移篇,暫評為第2類物品(不雅物品),同一通告上還有《龍虎豹》第913期、《純影集》、《女拍女Ms Photo》等。

據公告資料,「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專員」在本月9日申請把《刺殺騎士團長》第一部及第二部評級,而評定日為 本 月10 日。事實上,村上春樹的小說一向不乏性描寫,《刺殺騎士團長》中第一部,故事開首已涉及性愛場面。淫審處完成暫評後,出版人可在5日內要求覆核評級,若出版人沒有要求覆核,暫評結果仍有可能令出版人被票控和罰款,屬有刑事責任的決定。

書中不乏提到做愛的地方。(杜潔心攝)
淫褻物品審裁處在本月12日在《星島日報》上發公告,宣布將村上春樹的《刺殺騎士團長》第一部意念顯現篇及第二部隱喻遷移篇,暫評為第II類物品(不雅物品)。(鄧穎琳攝)

審裁處評級分為三個類別,分別為第1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第2類「不雅」及第3類「淫褻」。《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定,淫審處可在評定物品為第2類時,就該物品的發布定下條件。而在定下條件後,任何人不按照該等條件發布該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已評為該類別,或是否知道已定下該等條件,均屬犯法。首次定罪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一年,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80萬元及監禁一年。

書展禁賣不雅刊物 展商即停售《刺殺騎士團長》

多間參與書展的本地書局都有在場出售《刺殺騎士團長》,但按舉辦書展的貿發局規定,書展只限第一類書出售,即非淫褻、非不雅的出版物,多間書商據報在得知《刺殺騎士團長》被評為屬不雅後,即時收起不再出售,以免觸犯書展天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