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放榜】想覆核成績? 每科盛惠173至991元 7月16日截止申請
2018年中學文憑試今日(11日)放榜。考生接過成績表後,若發現成績未如理想,通常會向考評局申請俗稱「Appeal(上訴)」的覆核成績程序。根據考評局資料,覆核成績程序分「積分覆核(Rechecking)」及「重閱答卷(Remarking)」兩種方式,本年甲類及乙類科目覆核成績截止申請日期為7月16日,每科的覆核價格由173元至991元不等。
如在應考期間發生異常事件,考生需要上訴覆核,相關申請截止日期同為7月16日,每個案或科目的費用為870元。
中學文憑試(DSE)24個高中科目採用水平參照匯報成績,考評局資料顯示,考生在甲類科目,即是中、英、數、通四個核心科目,以及其餘各選修科目的表現分為5個等級(1級至5級),當中以第5級為最高等級,表現低於第1等級的會標示為「不予評級(Unclassified)」。
考評局表示,為更細緻區分表現最優異考生的成績,以助僱主及大專院校甄選人才,專家評判決定第5級的水平後,訂定其中約10%成績最優異的第5級考生,可獲「5**」,隨後表現較佳的約30%考生,則可獲「5*」。
在上訴覆核程序方面,考生可向考評局「上訴覆核委員會」提出上訴覆核申請,當中分為三大類別:考試異常事件、覆核成績程序以及查閱個人資料以索取答卷後要求檢視答卷的評分。
考生可申請「積分覆核」及「重閱答卷」
「覆核成績程序」為DSE考生較常用的上訴類別,考生可申請「積分覆核」及「重閱答卷」合共不超過4科,學校考生必須透過學校遞交申請,而自修生必須透過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網上服務,直接向考評局遞交申請。
「積分覆核」的申請以每科為單位,主要覆檢有關科目是否有技術上的錯誤,例如分數是否已準確地輸入電腦系統及成績數據的差異。除中文、英文、數學 及組合科學外,「重閱答卷」的申請以每科為單位,所有答卷會經由覆核閱卷員重新評核,並會先經積分覆核,以排除技術上的錯誤。
本年覆核成績的截止申請日期為7月16日,積分覆核及重閱答卷結果的發放日期為8月8日(各個重要日期詳見下圖)。
覆核成績申請費價格方面,每個語文科目的「積分覆核」學校考生需繳207元,自修生則需繳249元;非語文科目兩者分別需繳173元及207元。若以「重閱答卷」計算,學校考生及自修生在語文科目(口試除外)分別需繳826元及991元,每個語文科目分部(口試除外)則需繳330元及396元(詳見下圖)。
考評局資料顯示,若積分覆核及重閱答卷後的分數比原來低,成績通常不會降級;積分覆核過程如發現技術錯誤,修正後的最終分數只要達到更高等級的臨界分數,科目或分部等級便會獲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