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夫婦女兒藏大麻案 值日官未把被告身上搜出的膠瓶作化驗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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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夫婦狄志堅及林曼茜的狄曉晴,涉嫌藏有大麻案續審,警署值日官作供,認未有把從被告身上檢取得的膠瓶作化驗,因他獲告知,政府化驗所是不會化驗檢獲毒品的痕跡。另辯方指被告需於明晚離港赴美國,至明年1月才會回來。裁判官會於今午就是否接納其口供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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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狄曉晴(下稱:狄),19歲,被控於去年7月5日藏有大麻。
警署值日官溫瑞華(譯音)供稱,若警員在被捕人士身上所檢取到毒品,一般會由警署值日官交去化驗所化驗。然而在被告的案件中,只在被告袋中搜出膠瓶,而他的同事亦有告訴他,政府化驗所是不會化驗膠樽內的毒品痕跡,故他最終沒有將該膠樽交予政府化驗師化驗。
調查警員稱不識被告的警司爸爸
控方今再傳召當日截查狄的警員作供。警長楊銘基(下稱:楊)供稱,他曾對狄指如果她小過16歲,可能需要父母或專家協助。他又指自己並不認識被告的父親、退休警司狄志堅。
辯方指被告未有機會作解釋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陳詞指,被告與警方所做的會面並不完整,被告曾指她不同意警方所做的記錄,但警方沒有給她機會再作解釋,故認為法庭不應接納被告向警方所作的招認證供為呈堂口供。法官將於下午就此作裁決。
案件編號:FLCC31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