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前助理否認非法留校 質疑教育局取消教職文件無效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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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興德學校去年爆出「影子學生」及行政混亂醜聞,之後更揭校內一名前助理,疑在教育局取消其註冊教員資格下,依然留在興德內工作。該名助理因而被控「未經教育局准許進入香港興德學校及在內工作」。案件今(3日)在屯門法院開審,辯方卻質疑教育局所發的取消文件,並非出自常任秘書手筆,質疑是否有效。

被告張錦輝否認非法留校。(林樂兒攝)

被告張錦輝,43歲,被指已被教育局取消其教員資格,但他在去年3月31日至4月11日,未經教育局許可返校工作,被控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

指文件只是一名職員所寫

案件開審前,辯方就教育局發給被告的取消教員資格通知是否有效提爭辯,認為該通知書非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撰寫,而是秘書長授權另一職員發出,質疑其有效性。

控方即回應指,此舉非個人對個人授權,而是局方賦予該職員能力發出相關通佑,即使常任秘書長轉了人,授權仍有效。

指限制被告的活動屬違憲

辯方又認為授權書不應作呈堂證物,又認為禁止被告出入興德學校,是限制被告的活動自由及選擇職業自由,或屬違憲。控辯雙方將於下午傳召興德學校及教育局職員。

被告於1997年經教育局註冊為教員,2016年受聘於興德學校,為前校長陳章萍的助理。

案件編號:TMCC25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