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4個月錄119宗電話騙案 去年僅991宗十年來最低

今年首4個月錄119宗電話騙案 去年僅991宗十年來最低
撰文:賴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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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今年截至2018年4月,共錄得119宗電話騙案,比去年同期少279宗。而2017年的紀錄,則是十年以來首次錄得三位數字,為991宗,涉及金額為2.29億元。警務處今日(10日)舉行「防止電話騙案宣傳周」啟動典禮,旨向公眾宣傳面對電話騙案時應對方法,提防騙徒有機可乘,減少此類型案件。

警務處今日舉行「防止電話騙案宣傳周」啟動典禮,向公眾宣傳面對電話騙案時應對方法。(賴雯心攝)
警務處今日舉行「防止電話騙案宣傳周」啟動典禮,向公眾宣傳面對電話騙案時應對方法。(賴雯心攝)

署理警務處處長劉業成致辭時指,警方去年7月成立反詐騙協調中心後,至今年4月,共接獲18,515宗求助,其中成功堵截209宗電話騙案,涉及金額高達3.37億元。他又指,今年截至2018年4月底,電話騙案數字為119宗,比去年同期少279宗。而2017年的紀錄,則是十年以來首次錄得三位數字,為991宗,涉及金額為2.29億元。

警搗上海街淫窟拘控63歲男主持 檢帳簿、避孕套及毛巾等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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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午(4日)展開代號「搜鷁」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等證物。

單位內一名姓王(63歲)男子被捕,已被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4月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行動中,人員檢獲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等證物。(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

一名63歲男子被捕及起訴。(警方提供)

警方呼籲市民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警方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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