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案】控方促憑衣著認定潑液者身分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暗角七警」事件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控襲警及拒捕案,控辯雙方今日(5月6日)結案陳辭。控方表示,亞視新聞片中的男子所穿的t-shirt圖案有獨特星形圖案,而曾健超被捕後亦同樣穿著有星形圖案t-shirt,故邀請法庭判定片中倒液體的黑衣男,就是曾健超。
辯方則指以衫認人十分危險,尤其「後生仔」愛穿黑色,又指亞視也曾誤報新聞,以其新聞片為證有疑點。

曾健超今到法庭聽候裁決。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方陳辭後回應,一般刑事案件中,辨認身分大多由證人從證物相片或片段認出被告,惟本案控方並沒有要求證人認出被告,質疑控方是否要求法庭從證物相片及片段去辨認被告。控方即舉出案例,指裁判官可憑相片及影片辨認被告。

控方又指,亞視新聞片段中,向警員潑水的男子身穿黑色t-shirt, 正面左胸有一個交叉的圖案,背部則有一5粒星形圖案及反轉的「V」字。被告被捕後,於警署拍攝的照片,亦顯示被告所穿t-shirt的圖案,與片中男子吻合。

控方又稱亞視當時為其中一間提供新聞報道的免費電視台,如果新聞片被篡改,可能是亞視有人篡改,或是黑客入侵,惟兩者發生的機會「接近等於零」。控方又指,公眾領域當時未有曾健超的樣貌,故篡改片段的機會亦甚低。

辯方:「亞視誤報新聞唔係未試過」

辯方開始陳辭前特意回應控方,以衣著認人「好危險」,又指好多群體都會穿類似的衣物,而「後生仔」大多穿黑色t-shirt。如要靠衣服認人,「咁不如問下Giordano 賣左幾多件t-shirt」。控方力陳亞視新聞片沒有被篡改,辯方卻指亞視曾誤報新聞,亦沒有證據顯示從亞視取得的片段,是向大眾廣播的片段。

案件編號:KCCC4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