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咸道古樹被斬 國際樹木組織揭護樹外判商35%政府上限成功投標
香港大學鄧志昂樓兩棵樹齡逾80年的榕樹在爭議聲中被斬掉,國際樹木學會香港分部開腔,直指港府錯斬其中一棵榕樹(T2)。該會亦指事件曝露了港府管理樹木的問題,包括管理樹木的投標制度目前以價低者得準則招標,承判商最終以較預算少1,000萬元的價錢中標,學會憂慮前線人員在資源緊絀情況下,容易「睇漏」,甚至作出錯誤判斷。
該會又指,無必要斬掉當中編號「T2」榕樹,但當局竟用種種無理理由「殺樹」,是混淆視聽。發展局回應稱,不論外判承辦商樹藝師或是地政總署樹木組的林務主任,都持有獲認可樹藝術資歷,又否認投標價低者得。
T2榕樹「枉死」
地政總署於上月20日砍掉香港大學鄧志昂樓入口的兩棵樹齡逾80載的細葉榕,事件引起各界爭論。國際樹木學會香港分部力撐其中T2榕樹根本無需斬掉,原因是該樹雖然向般咸道方向傾斜,但從樹冠發展方向看來,該樹傾斜問題正在修正,質疑當局判斷出錯。
中標管理樹公司低政府預計1100萬中標
國際樹木學會香港分部主席梁永強翻查地政總署去年底發出的標書文件,發現列明承判商需負責管理、修剪地政總署位於港、九的樹木,年期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兩年,當局原本預算開支為1,700萬元,不過中標承判商只以接近600萬元的低價投得,即僅政府預計價35%。梁永強質疑,當局目前的招標制度以價錢為本,在價低者得的導向下,前線人員的資源十分緊絀,或會出現「睇漏」問題。
區議會文件與樹木報告矛盾
地政總署提交區議會的文件顯示,當局斬樹的理由包括T2榕有樹洞,而樹基上亦發現真菌子實體,顯示樹木受真菌感染,影響該樹結構。本身是真菌專家的浸大國際學院樹木管理專修學科統籌、學會秘書鄧澤銘質疑,地政總署提出的斬樹理由欠充分。
他反駁指,幾乎所有老樹都會有樹洞,所以有樹洞理應不能成為斬樹理由。再者,地政總署指樹基上亦發現真菌子實體,但他翻查T2榕樹的樹木風險評估表格中,發現樹藝師在真菌一項中填上「不明顯」,說法與地政總署的文件前後矛盾。
梁永強透露,當局今次決定斬樹,參與部門不止一個,例如樹木辦的園景師、地政總署的農林督察、以及康文署的康樂經理,但他認為以上的職位公務員並非專職專責人員管理樹木,部分人更欠缺前線檢查樹木的經驗,加上有關職員亦會常被借調,「出錯不用負責,做完兩年又去另一部門。」他促請各部門為樹木管理訂下長遠規劃,避免日後再出錯。
發展局反駁:林務主任及承辦商樹藝師有專業資格
對於學會的各種指控,發展局樹木管理辦事處及地政總署綜合回覆稱,地政總署每六個月委派樹木保養承辦商的專業樹藝師為兩棵榕樹進行定期檢測和護養。根據合約,承辦商須在覆檢樹藝師提交的樹木風險評估報告後,才呈交地政總署;署方樹木組的林務主任會到現場進行詳細的覆檢。
局方指,林務主任全都具備樹藝師資歷,以及十多年或以上的樹木管理經驗;承辦商的專業樹藝師是在英國樹木學會註冊,其資歷獲地政總署認可符合合約要求,進行的樹木檢測及報告亦獲地政總署樹木組專業人員覆檢合格。
局方重申,自2015年中,香港大學、中西區區議會議員及當區居民對該兩株榕樹的安全表達關注,在研究各項方案時,地政總署已參考不同方案的利弊,並綜合樹木健康及結構情況、就現場環境及事涉樹木相鄰的矮牆的穩定性等因素,考慮到樹木對公眾安全構成的危險,才作出移除樹木的建議。當局強調這次移除樹木的決定,並非單憑承辦商呈交的樹木風險評估報告建議,而是經過地政總署樹木組和發展局樹木管理辦事處多重覆檢和仔細研究才作出的。
否認投標價低者得
對於成功投標價遠低於當局預算,該局解釋稱,地政總署現時使用的樹木保養合約是一份「定期合約」(Term Contract),標書預算只作參考用途,每年實際開支視乎工程項目多寡及項目內容複雜性而定;指定投標公司均需為發展局「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綠化工程第 II 組別」的公司。
局方強調,招標評審過程亦依據政府訂定指引,以投標價錢及投標公司過往在工務工程的表現作為評分標準,並非價低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