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4月354宗旅遊代理投訴 禁去廁所迫買度假屋會籍
暑假臨近又到旅遊旺季。海關表示,今年首4個月接獲354宗涉及旅遊代理的舉報,撇除由某間旅行社倒閉衍生的221宗投訴後,較去年同期的114宗有輕微上升。海關按過往收到的旅遊代理相關舉報,發現有9種常見不良營商手法,包括曾有消費者被硬銷度假屋會籍,被車輪式遊說數小時,期間更被禁用手機及上廁所,並播放強勁音樂潰散精神。
另外,去年與網上購買旅遊代理有關的投訴急增近一倍。海關提醒,消費者盡量以不同形式保留服務資訊及單據等,以便保障自己及有需要時作為舉報證據。
221宗投訴涉一間旅行社倒閉
據海關數字,今年1月至4月,共有354宗與旅遊代理相關的投訴,包括321涉及有實體店的旅行社、10宗網店、20宗航空公司,及3宗雜項類別。撇除當中由某旅行社結業所衍生的221宗投訴後,整體數字與去年同期的114宗有輕微上升,整體損失金額約200萬元,個別最高損失金額達10萬元。當中,海關偵破有一宗個案並作拘捕行動。翻查資料,「柏茵假期」今年3月倒閉。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監督關建強表示,據過往接獲投訴顯示,常見有9種不良營商手法。包括有投訴人指,被數小時車輪式推銷購買度假屋會籍,期間用手機及去洗手間被阻,又被播放的強勁音樂喚散專注力,海關正調查該投訴。
供完度假屋隨時「供死會」
關建強提醒,度假屋會籍多屬大額預繳,供款年期可攤分長達10年至20年,至供款完畢才可享用到指定酒店的期限住宿,消費者要衡量自己經濟能力,及在細水長流式供款後,或要面對該酒店已不存在,變相是「供死會」。
跟團旅遊難免會有自費地點或購物環節,關建強指,有個案表示行程未按原定計劃,被領隊帶去自費地點,若拒絕就不獲安排交通接載等。關建強指,要視乎溝通過程中有無涉及威嚇,若市民覺得是受騷擾的,可向海關舉報及提供證據。
宣傳誇大承諾 或涉「先誘後轉」
至於第三、四個常見陷阱,是以「保證入住」指定特色酒店及「保證成團」作招徠,結果臨時才未如承諾安排或貨不對辦,但又未能安排退團,視乎是否蓄意還是純粹技術問題,或涉及「先誘後轉」的違返商品說明手法。消費者可多留意該類宣傳上的說明細項,以便日後對質。
同樣易有糾紛的是「一口價」收費項目,如燃油附加費原定是可加可減或多除少補,惟在收費後未有退還多出金額,改用一口價方式。
機票系統自動剔選所有附加收費服務
另外,過往有教學團體稱與旅行社合辦遊樂團後去如黃鶴,及旅遊保險未如合約安排索償外,第八及九個常見糾紛涉及機票問題。如網上預訂機票,系統自動剔選所有預設收費服務,只顯示總金額,令消費者不為意購買多了不需要的服務,及有旅遊代理稱是直航機票,或實際上要轉航等,視乎是否刻意令消費者在當刻騎虎難下,或會觸及違反商品說明。
關建強指,過往的成功執法個案,都是銷售期間涉及威嚇、利誘式廣告或誤導性遺漏等。惟同時有不少投訴人在重看合約條文後撤回投訴。據海關數字,去年涉及旅遊代理的投訴有469宗,當中40%即195宗無刑事成分,只是不滿意服務問題,只有274宗屬須調查個案,不過當中60%最終由投訴人撤回,10宗屬無足夠證據而結案。海關去年共偵破4宗該類舉報,並拘捕4人。
去年有114宗投訴涉及網上代理服務,較前年的59宗增近倍,關建強表示,相信是與市民網上購物習慣趨廣及有關意識加強有關。
自保提示:保留記錄、細則暗藏條款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劉玉龍提示,消費者在購買旅遊產品時要保持冷靜,細閱行程安排,包括自費景點詳情,及不參與的替補選擇,尤其要留意細則條款,所列明的退團安排、牽涉的行政費用及額外收費項目等。
如透過網頁購買,有關商家多在香港無實體店,故較難跟進查詢,建議消費者以截圖方式,保留重要訊息,如酒店地均等,付費時都要留意有無不需要的項目。
至於在銷售過程中涉及口頭承諾,可要求對方記錄為書面單據,以及盡可能保留與領隊的對答記錄、行程宣傳單張等。若購買會籍類型產品,可留意若想取消會籍,會否衍生行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