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查冊須聲明 律師批字眼限制過大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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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處本月起為防止個人資料遭濫用,要求查冊人士在登入查冊系統前,須就其用途作出聲明,所得資料亦只能作出聲明的用途。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擔心公司註冊處日後進一步收緊限制,「有殺錯,無放過」,令蒙受損失的打工仔無法查閱無良僱主資料;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指,聲明的條文字眼限制大,以致公眾無法有效查冊。

根據網上查冊中心的最新登入頁面,查冊聲明分兩項,查冊人士先要揀選查冊目的,再揀選查冊詳情,有關查冊目的之6點如下,登入者必須選擇任何一項,不能選擇「其他」原因:

就有關公司的任何作為,或相關事宜,與該公司或其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往來;
就管理有關公司或其財產,或就相關事宜,與該公司的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往來;
與被法院作出取消資格令的人往來;
與管有有關公司財產的承按人往來;
與有關公司的臨時清盤人或清盤人往來;
與有關公司的財產接管人或經理人往來;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涂謹申指,聲明上的6點,原則上全部都是合理原因,但合理原因有千千萬萬,若限制公眾只能就此6個原因作聲明,則過於局限,無法涵蓋所有合理原因。他指出,聲明上的「往來」一字定義不清,舉例指「我想cold call邀請你入股」,想在查冊系統查閱資料,惟聲明上未有提供選項列明查冊目的;他又以打算離婚者查閱配偶資產作例,解釋聲明目前的限制。涂謹申認為,若公眾亂填目的,最終用途並非當時聲稱的目的,有可能觸犯虛假陳述的罪行。

工聯會鄧家彪則指,公司查冊對於員工追討欠薪非常重要,而現時的聲明選項雖然未致於限制公眾查冊,亦未有增加額外的查冊成本,但他擔心公司註冊處會進一步收緊查冊的條款,最終「有殺錯,無放過」,最終影響打工仔。他表示會在諮詢勞工業界意見後,向政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