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事故】日媒:林鄭允研解除四縣食品進口禁令 續禁福島

撰文: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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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在2011年日本311地震後,由於福島發生核洩漏事故,停止進口來自福島、茨城、栃木、群馬、千葉五個縣部分食品。據日本《共同社》今日(19日)報道,港府正研究於今年11月前,解除其中四個縣的食品進口禁令,但福島縣因「太出名」仍受限。報道又指,特首林鄭月娥將出席11月在東京召開、與香港相關的論壇,屆時將會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談論有關議題。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政府的首要考慮是確保食物安全,食安中心一直與日本當局保持溝通。

日本外相河野太郎(左)早前訪港與特首林鄭月娥(右)會面,曾提及放寬食品限制問題。(政府新聞處圖片)

日本爭取同時解除對福島食品禁令

《共同社》報道,林鄭月娥本月2日向訪港的「日本香港友好議員聯盟」成員透露,正探討解除福島以外的食品禁止進口措施,但因福島「太過知名」,若解除限制將難以獲得市民的理解,故將繼續對福島食品設限。報道又引述日本政府消息人士稱,日方正與港方協商,爭取同時解除對福島的限制。

水蜜桃是福島縣最具代表性的水果,在日本國内生産量排名第二。(福島觀光局網頁)

報道指,本港是日本最大的農林水產品出口地,若港府願意解除部分地區食品進口限制,或能影響同樣實施限制的內地及台灣等地。不過,因香港民間仍擔心放射性物質會污染食品,故要真正解禁未必太順利。

據日本農林水產省介紹,香港在福島核事故後,停止進口來自福島、茨城、栃木、群馬、千葉5縣的蔬菜、水果、牛奶、乳飲料及奶粉。外相河野太郎今年3月訪港與林鄭月娥會談,要求取消進口限制。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於2011年3月24日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禁止受影響的五個縣的所有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其他食品則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證明輻射水平並無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否則禁止輸入本港。

食衞局:一直與日本當局保持溝通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政府的首要考慮是確保食物安全,食安中心一直與日本當局保持溝通,因應事態的發展,持續檢視對日本進口食物的管制措施,當中考慮的因素包括國際組織的評估、日本當局的食物監察結果、其他經濟體對日本食物管制的最新情況、本地的食物監察結果、有關管制措施與世界貿易組織要求的一致性、以及公眾關注等。 

當局指,自《命令》生效以來,食安中心檢測了逾49萬個日本進口食物樣本,所有樣本的檢測結果均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就輻射水平的指引限值;而日本自2012年4月1日起,就放射性銫(銫-134及銫-137)訂定更為嚴格的日本限值,一般食品上限為每公斤100貝可、牛奶和嬰幼兒食品為50貝可,遠低於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1,000貝可。日本厚生勞動省的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3月初,絕大部分樣本符合日本限值,超標的產品都被禁售和禁止出口。

發言人指,過去三年,歐盟、美國、加拿大、新加坡、澳洲及新西蘭並無發出有關日本食品(包括上述五個縣的蔬菜、水果、牛奶)樣本放射性水平超標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