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法庭自拍辯稱無犯法 司法機構:已轉交警方跟進處理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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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今日凌晨(4月28日)在個人Facebook,上載一張在高等法院內自拍的照片,被指知法犯法。何君堯今晚下午6時在FB留言強調自己無違法,亦沒有貶低或藐視法庭的成份。他又指,新律師每逢宣誓就職後,都會和家人及友好在庭外拍照留念,而所站的位置正與相中相同。
何君堯又指,有關照片並没有構成違法成份,並指藐視法庭是在庭內干擾審訊程序,稱「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所以看到其照片根本沒有任何不恰當之處。
不過,司法機構回覆《香港01》查詢稱,任何人士只有在獲得特別許可的情況下,例如在舉行委任儀式後,才可在庭外的公眾等候區拍攝。司法機構已將有關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