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衣櫃藏屍案】被告以為找到Miss Right 換來一句:我係玩你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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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空姐陳曼儀於5年前疑被男友殺害而伏屍於家中衣櫃案, 今(30日)被告出庭自辯。被告稱與陳在酒吧認識,形容死者「玩得」,當晚便與她發生了關係。其後二人關係變差,事發當日被告稱二人原已同意復合,但隨即被告發現陳已認識他人,陳回應說:「係呀我係玩你啊。」又說:「比佢搞好過比你搞。」

被告莫俊賢自辯稱遇上陳曼儀覺找到「Miss Right」。(網上圖片)

被告莫俊賢(30歲)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單位內謀殺26歲女子陳曼儀(下稱:陳)。

覺陳是他的「Miss Right」

被告稱,於2012年,在一間酒吧中認識陳,當晚二人便發生了性關係,第二天陳便叫他不要上班陪她去玩,被告便向公司請假,陪陳去踏單車。被告稱,當時很喜歡陳,認為陳是他的「Miss Right」,當時會應陳的要求,即使陳或在夜晚才下班,但他都會到機場接她下班,送她回家。

指陳曾到機師家

其後,被告稱發現陳說謊,陳曾向他稱有天要到祖父家吃飯,但她當日其實是到了一個機師的家中。被告稱當時已原諒了陳,而陳的一名朋友亦曾提到該機師有多名女友,着陳「小心啲」。他與陳曾討論這事,最後協議不要再提。

為更多時間陪陳辭地產工作

到2013年9月,二人關係再起波瀾,見面次數減少,但都有間中吃飯和到沙灘玩。其後被告稱要到陳的家中取回頸巾,陳相約他在事發當日到她家中取回相關物件。被告稱他到達後二人有傾談,被告對陳稱因為知道陳不喜歡他從事地產工作而無時間陪伴她,故已辭去工作。被告稱當時陳覺得他有誠意,二人亦決定重修舊好。被告稱,陳當時原本要上班,但陳決定要打回公司請假「詐病」,和他當晚去吃晚飯和看戲。

質問陳:你係咪玩我?

惟他進入陳家後,看到陳的手機傳來訊息。他解開了陳電話的密碼,發現陳與一個男人有曖昧的對話。此時陳進入了房間,想從被告手中取回電話。但被告不肯,並問她:「你都有第二個啦,你係咪玩我?」他指陳當時則回應說要飛往北京工作,陳又說:「佢飛嚟北京搵我,搞過嘢啦。」

指陳先捏他頸

被告稱當時陳捏着他的頸,令他「抖唔到氣」,他便「掹開」她的手,轉身便捏陳的頸。被告說:「(當時)一片空白、無左感覺。」

隨後被告稱有大聲叫陳,又量度過她的脈膊,怕她已死。被告又稱他有幫陳做人工呼級和心外壓,但稱當時覺得自己隻手「無乜力」。但其後見陳沒有反應,知道自己殺了個人,覺得很迷惘,之後便將陳抱起放進衣櫃裡,他亦沒有勇氣報警。

曾服安眠藥自殺 但無耐性點炭

被告稱,潛逃期間曾打算自殺,吞了大約20粒安眠藥,同時燒炭,但因為服食了安眠藥和喝了酒的關係,被告指自己沒有耐性去點炭,然後亦睡着了,故沒有成功自殺。

被告曾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指他所為對不起陳和她的家人,還有被告自己的家人,被告稱他至今依然是如此真誠認為的。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