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電價】分拆太陽能板可賺最高電價?環團:誘因不大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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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今日(17日)公布上網電價方案,按可再生系統發電容量的大小,將每度電價定於3至5元。發電容量愈小,每度電價愈貴。有環保團體擔心,有市民或機構會將發電容量拆小,以賺取最高電價。不過,亦有環團稱由於電力公司是按電錶收費,若將發電項目分拆,需另付顧問工程費及轉換器連變壓器費用,誘因不大。

上網電價的價格將按可再生能源系統發電容量的大小而定,兩電將以每度電3至5元回收電力。(WWF提供)

環境局文件指出,上網電價按系統發電容量的大小分為3個級別,10千瓦以下的發電系統,每度電電價為5元;10千瓦至200千瓦每度電電價為4元;大於200千瓦但低小於1兆瓦則每度電電價3元。假設市民或機構將1兆瓦(1,000千瓦)的發電容量拆為100個10千瓦的項目發展,每度電就可多賺兩元。會否有人趁機「走法律罅」?

環保團體350香港聯絡主任古偉牧就期望大型機構「均真少少」,勿將再生能源系統分拆成不同項目發展,以賺取差額最大的電價。他擔心由於農地面積龐大,有人會於農地上安裝多個細小容量的太陽能板,再接駁多個電錶,以賺取最大電價。

杜珮煒認為市民或機構將太陽能發電項目分拆發展的誘因不大。(資料圖片/李慧妍攝)

不過,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助理項目經理(可持續發展-環境)杜珮煒就指,市民或機構絕對可以分拆發電系統圖利,但不會有人這樣做。她解釋,不論發電系統的容量大小,若市民或機構要分拆發電,就需額外向電力公司申請安裝多一組智能電錶,惟電力公司甚少批准於一個地方安裝三組或以上電錶。

此外,除了要付太陽能板本身的價錢外,杜珮煒提醒,申請人還需支付顧問工程費及轉換器連變壓器費用。以大澳 2.5千瓦太陽能系統成本分佈總成本87,500元為例,當中34%費用,即29,750元為轉換器連變壓器費用,而每個項目都需安裝新轉換器連變壓器,因此將項目分拆發展的誘因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