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記者被強吻料不能控性騷擾 陳章明:現行法例有補漏空間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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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一名體育女記者本周日(8日)在採訪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直播期間,被兩名外籍男觀眾強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今日(1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兩名男觀眾的行為「一定是騷擾性」,但如以現行《性騷擾條例》審視「未必能夠入到」,因三人並沒有僱傭或提供服務等關係,他承認條例應該要「補漏」。
陳章明表示,兩名外籍男觀眾的行為「一定是侮辱或騷擾性行為」,但因現時性騷擾的行為是受《性別歧視條例》涵蓋,要「入例」的話,雙方關係必須是僱傭、教育、提供貨品、設施、服務;今次事件中,記者被陌生人強吻,「似乎目前個例係入唔到」。
他承認,條例應該盡快「補漏」,去年已經將有關建議提交政府,暫時尚未落實。他續指,當年訂立條例時,主要是針對工作間的行為,但對其他「形形色色的騷擾」未必能涵蓋,有需要優化。陳章明又指,事主亦可選擇報警,向以循刑事調查方向跟進。
不認同是文化差異
今次事件中,有意見認為是出於「文化差異」,陳認為不能以此作辯解,認為最重要是當事人是否感到冒犯。陳章明稱,平機會近年每年接獲60至80宗關於非禮的投訴,有上升趨勢。陳呼籲,任何人如認為受到性騷擾,都可以向平機會舉報,會方定必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