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大媽歌舞團佔領屯門公園逾十年 街坊:由下午2點嘈到6點

撰文: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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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祐漢公園有新移民福建大媽唱紅歌,珠江口另一邊的香港屯門公園,則長年也有疑似大媽的中年婦女,開着大喇叭高歌,噪音問題一直未有改善,同樣備受居民批評。
《香港01》記者記者走訪整個屯門公園,數過共有11檔「唱歌團」,每檔均有最少兩個擴音喇叭,相當嘈吵,記者實察最高達89分貝,要走至500米外的滾軸溜冰場才完全聽不到音樂聲。
有女街坊坦言,平日絕少走到公園內的表演區域,除了怕噪音以外,更怕旁觀表演的男觀眾上下打量的目光。現場所見,有男觀眾向唱歌的中年女士送上紅包,有歌手滿手利市。

每日一到下午時分,便有中年女歌手在公園內唱歌跳舞。(林嘉淇攝)

大媽團聚集於屯門公園內水池的一側及有蓋廣場內。公園內所設丶本是為居民提供表演區域的文娛A、B區反而乏人問津,較為寧靜。而公園靠近民居的另一邊,即友愛邨至市中心的行人路尚算逃過一劫,未有大媽團進駐。

公園內的特定表演範圍反而沒人聚集。(林嘉淇攝)

最多達50人聚集 

據記者親身視察,發現最多人的一檔有50多名人士聚集,大部分為50至60歲的男士。

大媽團唱的多是普通話歌,記者僅聽得出《愛上不回家的人》,以及靠憑歌詞上網才查到、由陝西歌手段娟所唱的《一曲紅塵》。在整個採訪過程,記者只聽到一首廣東話歌《問我》,不過聽得出歌者操不標準的廣東話, 但開始唱沒多久,即被要求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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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團由以前的只演唱、跳跳舞,進化至提供小吃,向聽眾派發飲料、零食如餅乾、糖果等。(林嘉淇攝)

「有老婆去公園打唱歌的女人」

住在友愛邨的街坊蒙小姐表示,她住在最近公園的愛明樓,「在家下午開始聽,會聽到五、六點。」她表示,已聽了十多年,雖然覺得相當嘈吵,但不知可以到哪裡投訴,也不認為投訴能令情況改善。

而另一街坊周先生則透露,曾在微信等內地社交平台看過屯門公園大媽唱歌的片段,雖然他認同有部分歌者的表演的確是「相當不錯」,但也認同會影響到其他的公園使用者,「老人家無地方去,只有聚集在公園。」另外,他曾聽聞過公園發生過疑似爭寵的打鬥,「有老婆去公園打唱歌的女人」,又認為公園已不是唱歌跳舞表演般簡單,涉及金錢交易,「呀伯派的利是最少20元,最多去到500元。」

記者日前所見,有歌手拿着數十封打賞利市,估計有達50封。

有街坊表示,最近公園的愛明樓受大媽噪音影響最深。(林嘉淇攝)
街坊周先生認為,公園內的表演部分水準不錯,但也確實影響到別人使用公園的權利。(譚威權攝)

「自成一角、不受管制」,屯門區議員譚駿賢如此形容公園的情況。他提到,屯門公園有正牌的表演區域,即前文所提到的「文娛A丶B區」,須事先申請。但目前最影響別人的,是區域以外的大媽團。

他表示,曾見過有警察在公園內巡查被一班人包圍,現時即使有公園保安定期拿着分貝機進行巡查,而大媽見有保安前來便會把音響收細,在保安離開後又回復原來的音量,故根本難以紓緩情況。

區議員譚駿賢表示,大媽團帶來的已不只是噪音問題,還影響了整個公園的環境。(譚威權攝)

女士怕被「眼甘甘望」而避行公園

譚表示,經常收到街坊針對屯門公園的噪音投訴,但另一更大的問題是影響到整個公園的環境,「有唱歌的着到鬼五馬綠」,令其他市民不敢用公園,「有婦女街坊曾指不敢到唱歌區域,因有一班上年紀的男士眼甘甘望。」

被問到曾否向政府部門投訴?譚坦言,不少街坊害怕上庭作供,而寧願放棄。不過即使投訴,礙於目前法例所限,只能循《遊樂場地規例》向康文署或循《噪音管制條例》向環保署投訴,而罰則亦相當「輕手」,未能起阻嚇作用。翻查資料,《遊樂場地規例》最高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而《噪音管制條例》最高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