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休假統計】黎棟國去年放假日數稱冠 高官休假署任欠透明度
高官要向市民問責,但他們的署任調動,以至人事安排,做「老闆」的市民可否知道?事實上,現時港府只有在特首梁振英放假時,向外公布他的署任安排,兩位司長林鄭月娥及曾俊華則只會公布部分安排,至於局長休假,則甚少對外公布。
記者又翻查2015年至今的政府憲報,發現不少官員放假安排均甚「醒目」,愛連同周末和公眾假期一併放大假,務求扣最少年假放最長的假期。其中保安局長黎棟國去年曾放假24日,屬各局長之冠,其日數甚至比問責高官每年22日年假多出兩日。
對於官員休假和署任安排,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問責官員每年有22日年假,最多可累積22日;各官員在休假時,會按需要作署任或其他安排。
官員休假不一定向外公布
港府在2002年開始推行問責制,根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局長缺勤時將由副局長代理職務,沒有副手的律政司長和公務員事務局長會由律政專員和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各自「行使」局長權力,包括代表政府出席立法會。
至於政務司長和財政司長則由特首委任官員署任,政務司長多由資深高官如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署任;財政司長多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署任。
但如果沒有署任安排,則政府不用刊憲,公眾難以得知二人何時休假。
其實,憲報的官員休假記錄,並不記錄官員所有休假,因為按照規定,特首和官員無論公幹或休假離港,只要能在需要時短時間內回港履行公務,便無須安排官員署任其職務向外交代。換句話說,官員休假在港,也未必需要向外公布。
學者:官員休假沒有完全私隱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指出,問責高官休假沒有絕對私隱,無論官員休假或離港公幹是否涉及署任安排,均應刊登憲報和公開向市民交代。
他解釋,若在官員休假期間,社會發生突發事件,市民會期望有關官員盡快現身解畫,如果屆時市民才發現官員不在港,則會不符期望。
另外,過往曾有官員趁休假期間上京訪問,但政府因不涉署任而沒有公開交代,令傳媒無法跟進隨行採訪,引起市民猜疑官員上京的意圖。
過往亦曾有官員在立法會會期內離港休假而無法出席會議,例如教育局長吳克儉去年11月底,因到日本旅遊而無法出席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有關TSA的公聽會,引起公眾不滿。但蔡子強認為,禁止官員不休假出席會議不可行,只能靠官員尊重議會,盡量避免在立法會會期內請大假。
按憲報統計,在2015年放假最多的是保安局長黎棟國,合共放假24日,比問責官員每年22日年假多兩日,當中集中在復活節連同清明節公眾假期連放18日;以及在9月中連同中秋節和國慶假期連續放16日大假。為什麼黎的休假比其他官員年假更多?黎透過新聞秘書僅回覆稱,是按既定機制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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