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大律師公會批一地兩檢不符基本法 本地立法基礎不穩

撰文: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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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再就高鐵一地兩檢事件表態。公會執委沈士文在電台節目中指,公會認為一地兩檢本地立法工作的法律基礎並不穩固,曾多次就此向立法會表達意見。

沈士文表示,即使只是局部於西九高鐵站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仍然違反基本法第18條。同時,有關法律並不涉及國防外交,不適宜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他又認為人大釋法難以改變第18條原有的明確意思。

而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則持相反看法,認為一地兩檢等安排不會寫入基本法,但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本為促進內地及香港兩地發展,故政府現時一地兩檢法案對基本法第18條的理解並沒有問題,於西九龍高鐵站內地口岸區實行內地法律並不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