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侍應只擲一磚 求情:刑期應較掟多磚者輕 官押後判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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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騷亂,聲稱「貪得意」向警方掟磚的青年侍應,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其精神科醫生指青年患有過度活躍症,受病情影響衝動犯案。辯方律師指被告當晚只掟了一塊磚,刑責應較掟了十塊磚的人輕,望法官分開考慮暴動中不同被告的罪責。法官稱須時考慮,押後至4月11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柙。
被告鄧浩賢,25歲,報稱侍應。他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即於去年2月9日在旺角山東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被告患過度活躍症
辯方律師早前稱,被告本身對警察沒有仇恨,參與暴動只是受到現場氣氛驅使,律師今引述醫生報告,證實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醫生認為被告受病情影響,在衝動、沒有考慮後果下犯案。然而,控方指該精神科醫生在案發後才首次診斷被告,質疑過度活躍症是否導致被告犯罪的直接原因。
被告強調只擲一塊磚
另外,法官與辯方律師爭論該如何判斷被告的角色和刑責,法官稱很難分開考慮被告在本案擔當甚麼角色。律師則指,被告當晚只掟了一塊磚,刑責應較掟了十塊磚的人輕,若刑罰一樣重,則沒有人會在犯罪時約束自己的行為,希望法官分開考慮暴動中不同被告的罪責各有不同。聽罷控辯陳詞,法官押後至4月11日判刑。
閉路電視拍到被告舉磚
控方案情指,去年2月9日凌晨旺角發生暴動,大量市民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被告當時是參與暴動的一員,他沒有即時被捕,但閉路電視拍到他舉磚的畫面,他在騷亂翌日才在家附近被捕,警誡下稱:「我貪得意先熬咗幾吓路牌同掟咗磚,我冇惡意㗎。」
近30警當晚受傷
根據控方說法,被告參與的暴動持續12分鐘,警方派出了60名警員守住防線,但當時聚集的示威者超過200人。儘管警察已有盾牌、護甲等防身裝備,當晚仍有近30名警員受傷。
案件編號:DCCC 5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