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炒葉蔚琳】工會:上訴成功案例不少 惟此屬「非一般上訴」
早前發起罷工的九巴月薪車長大聯盟發起人葉蔚琳,今日(7日)約凌晨暫恢復僱員身份,而九巴今晨表示,四名被解僱車長享有上訴機制,覆檢離職解僱事宜。有九巴工會代表指,過去有不少因觸犯兩次「不小心駕駛」交通罪行被解僱的巴士車長,提出上訴而成功案例亦不少;但不評論葉蔚琳是此事件,認為「並非一般上訴,唔知道高層會點諗。」
九巴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紀律處分上訴委員會成員包括但不限於法律部、稽核部及車務等部門主管,凡參與過相關個案原有決定的同事,均不能擔任上訴委員會成員,以確保覆檢程序的公正性。
早前發起罷工的九巴月薪車長大聯盟發起人葉蔚琳,昨日(6日)與另外3名車長收到九巴的終止僱傭合約通知,直至今日(7日)約凌晨4時,暫恢復僱員身份,取回工作證。而九巴傳訊部副主管林子豪昨晚會見傳媒時表示,四名被解僱車長享有上訴機制,由一個委員會獨立評斷,覆檢離職解僱事宜。
李國華:被解僱員工可於14日內提出上訴
九巴員工協會理事長李國華表示,九巴一直有此上訴機制,僱員被解僱時可於14日內提出上訴,會由上訴委員會覆核其申請,成員由四至五人、經理或以上級別人士組成,而委員會會接見申請人,對其作出評核,並於該會面日子後的14日內通知申請人是否上訴成功。
李國華:大部份上訴屬與觸犯交通罪行有關
李國華表示,過去有不少被解僱的巴士車長提出上訴,成功案例亦不少。他解釋,按九巴機制,車長若於三年內,觸犯兩次「不小心駕駛」交通罪行,便會遭受解僱,因此大部分上訴申請人亦屬此類。
於九巴屯門車廠工作的李國華表示,其車廠每年亦有四至五宗這類上訴申請,而有六成機會獲重新聘用。他補充,上訴委員會會檢視該名車長的紀律、職勤、站長及負責派更員工所給予的評分,直言此類申請者:「問題唔大」,但假如在工作期間留有案底,則上訴成功機會是零。
對於葉蔚琳能否成功上訴,李國華表示不予評論,直言:「無得估,並非一般上訴,唔知道高層會點諗。」
巴總理事長黃醒祥曾因犯錯上訴得值
九巴職工總會理事長黃醒祥稱自己20多年前,當時未成立工會只是一名普通車長,亦曾因3年內觸犯兩次「不小心駕駛」交通罪行,遭九巴解僱;他其後透過上訴機制上訴得值,憶述「當時要交低職員證,上訴即求情,遞交求情信,公司又會睇埋過去病假等紀錄」。最終九巴予以警告,讓他復職計起3年內若因其個人因素導致被投訴或發生交通意外,就會即被解僱。
九巴:上訴委員會為常設機制 會確保覆檢程序公正性
九巴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紀律處分上訴委員會成員包括但不限於法律部、稽核部及車務等部門主管,凡參與過相關個案原有決定的同事,均不能擔任上訴委員會成員,以確保覆檢程序的公正性。上訴委員會為常設機制,會獨立地就每個個案進行覆核。委員會對上一次舉行會議日期為2月26日,處理了不同紀律處分的上訴個案。
九巴又強調,四名中止合約的同事,相關紀律處分是基於乘客安全、車務紀律的考慮而作出,公司嚴格遵守有關勞工權益及保障結社自由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