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積犯要男童口交肛交 更逼玩主僕性遊戲 認罪入獄8年6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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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因性侵男童而入獄的男子,在網上結識14歲男童,未幾男童不想再聯絡,男子便以自殺等理由迫使男童為他口交及肛交,更要大玩「主人與奴隸」性愛遊戲,每次打男童下體或臉部,均要男童以「謝謝主人」回應。男童再提分手,男子更發放男童裸照,事件驚動老師報警。男子早前認罪,今(5日)於高院被重囚8年6個月,法官引述心理學家報告指被告有反社會人格,對社會構成危險,建議他接受密集式心理治療。
被告羅俊彥(30歲),過往有多次非法肛交及非禮案底,他早前承認非禮、與21歲以下男子非法肛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7罪。
被告有反社會人格
法官李瀚良判刑時引述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指被告有強烈反社會人格,上次自肛交被判囚26個月出獄後,便拒絕繼續接受治療,被告亦有孌童癖好,重犯機會極高,對社會構成威脅,考慮案中具多個加刑因素包括被告有類似案底,重犯機會高,恐嚇事主會傷害其家人及令事主患上創傷後遺症,故重判他入獄8.5年,又建議他接受密集式心理治療。受害男童患上創傷後遺症,並對事件感憤怒,但不影響日常生活。
摸臀後指男童已成戀人
案情指出,被告於前年透過同性戀網上論壇認識事主X之後,相約在前年9月3日見面。X最初答允及後拒絕,之後收到自稱被告胞弟的訊息斥他欺騙被告,X因為害怕遂答允相見,被告帶X到賓館並在後樓梯摸他臀部,繼而指X已是他的戀人。
男童被打要說「多謝」
被告之後到X家中逼X替他口交並要吞下精液。被告在9至10月間再3度性侵X,包括肛交及口交,並兩度逼X玩「主人與奴隸」的性愛遊戲,除打及掌摑X的臉、臀部及陰莖,更要X說:「多謝主人」並拍下過程。X於11月提分手,被告以死相脅,翌月X的同學收到X裸照,老師詢問X始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 3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