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士之夜」收費較高 男客告性別歧視勝訴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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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顧客到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消遣時,遇上「女士之夜」,因而要付比女性高的服務費。他認為此等安排是性別歧視,故向平機會投訴,並要求俱樂部作情感傷害賠償。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審理,由於俱樂部沒有派代表出席亦未有回應申索,法官今判男顧客勝訴,稍後再評估賠償金額。
原告人姚垂廣,指被告「駿和亞洲集團有限公司」擁有和管理的一間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於2014年7月所辦的「女性之夜」,只向女顧客提供優惠,男性卻要付較高的入場費,才能享有相同服務,認為有關安排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姚較早前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並由平機會代為入稟區域法院。
被告無派代表上庭
庭上透露,被告一方在原告去年入稟後,一直沒有就申索提出反對,今日亦沒代表出庭,法庭遂按原告要求,直接判原告一方勝訴。
姚今日亦沒有到庭,他的代表律師稱,會要求被告公司作出情感傷害賠償,至於金額則稍後會交法庭釐定。
案件編號:DCEO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