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黃台仰案曾想租小型貨車 惟「未夠秤」要同行人登記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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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一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涉暴動案續審,控方今(23日)傳召食環署高級衛生督察作供,並稱小販管理隊每年都有行動指令,會在新年前後拘捕無牌熟食小販,但若不阻街,多會採容忍態度。他指案發當日熟食小販初時只聚集在砵蘭街後巷,小販管理隊未有行動,惟「本民前」成員入後巷接觸小販,小販便將熟食車推出大街,場面變得混亂。庭上又透露黃台仰事發曾想租用輕型貨車,但因未夠25歲,要人同行才租用成功。

案發當晚在旺角有不小熟食小販。(資料圖片)

控方今早傳召本案首名證人,食環署高級衛生督察賴友裕作供,他負責旺角區的小販管理工作,有份策劃新年前後的執法行動,並與警方事前聯絡,讓警方可在小販管理隊遇到圍堵、滋擾時提供協助。

警方預告「本民前」成員會出現

賴督察稱前年大年初一晚他休假,但因為警方曾提醒他「本民前」成員可能會到旺角和深水埗,他仍「落區」到旺角巡視同事的工作,在砵蘭街後巷外看見同事站崗。由於食環署的指令只是保持主要街道順暢,加上人手問題,小販管理隊當時容忍小販在後巷擺檔。

小販突推車出大街造成混亂

賴督察稱當晚約9時40分,大約8至10名身穿「本土民主前線」藍色上衣的人進了砵蘭街後巷,不久後小販便將熟食車推出大街,場面變得「相當混亂」,街上聚集了近百人,很多人用粗言穢語辱罵小販管理隊的同事,叫他們走,亦有同事受傷須召救護車。賴督察當時擔心同事安全,致電當值的首席小販主任,再直接致電辦公室取消當晚行動,全隊撤退到奶路臣街。

小販沒阻塞都會容忍

在辯方律師盤問下,賴督察稱年廿四至大年初三小販管理隊都會接到行動指令,要拘捕無牌熟食小販,「少量小販都會拉」,以收阻嚇其他小販之效。但由於人手問題,只要主要街道沒有阻塞,他們會容忍在後巷擺檔的小販,而賴督察亦承認他們沒有公開宣佈這個容忍政策。另外,賴督察亦透露於2015年的農曆新年,小販管理隊曾在執法時受到騷擾,因此他在編排前年的行動時,事先與警方溝通以防突發情況。

控方透露黃台仰在案發前曾到租車中心租用小型貨車。(資料圖片)

黃台仰案發前曾租車

主控今早亦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透露案發當晚在旺角砵蘭街出現的白色輕型貨車,是黃台仰與另一名男子在案發7日前(2月1日),在尖沙咀一間租車中心租用的,黃台仰當時要求租用汽車,但因他未滿25歲,要由同行人士登記租用,他們同日即將貨車駛走。

5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梁天琦被控2項暴動罪及一項煽惑暴動罪。其中煽惑暴動的控罪指,梁天琦於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連同一個稱為黃台仰的人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暴動。其餘4名被告則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控罪。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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