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補選】陳家珮指區諾軒燒基本法 區:燒的是人大831決定
「3.11」立法會補選將至,港島選區4名候選人晚上出席選舉論壇,新民黨陳家珮即場展示一幅相片,指相中背對鏡頭,正在焚燒一本《基本法》的人,正是民主派支持的候選人區諾軒,質疑他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區諾軒承認相中人是自己,但辯稱當時目的是反對人大8.31決定,指責陳家珮指鹿為馬。
4名港島候選人出席Now電視台舉辦的選舉論壇時針鋒相對,之前飽受DQ候選人陰霾困擾,報名後久久未獲確認參選資格的前民主黨成員區諾軒,被陳家珮指其曾於2016年11月2日,在中聯辦外焚燒一本《基本法》。
參選立法會時,候選人須簽署《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區諾軒回應時一度表示相中背對鏡頭,正在焚燒物件的人士不是自己,惟陳家珮說出事件日期及地點後,區諾軒隨即承認,又指當時「嗰份嘢只係一個8.31嘅講法」。陳家珮則質疑對方「香港人擁護嘅基本法你竟然燒喎」,又指區諾軒起初不承認相中人是自己,是「講大話」。
陳家珮之後又將一幅附有「一團和氣」及「擁護基本法,DQ冇有怕」揮春的改圖送給區諾軒,指區諾軒前言不對後語,又引述陳浩天選舉呈請案中法官區慶祥判詞,指「如果你真誠擁護基本法嘅話,應該就唔會有呢個問題(DQ)嘅。」她又指區諾軒看到相片後,「又認又唔認」,要求他向選民交代自己是否擁護基本法。
區諾軒則表示,「會向選民交代陳家珮係『指鹿為馬』,我當時燒嘅係一個人大8.31的決定,我唔認同人大8.31的決定,因為有篩選就是假普選。」歐諾軒其後解釋,自己參選太多社會運動,難以立刻回憶相中情形,又質疑如反對8.31也被指是不擁護基本法,以後反對23條,是否都要被DQ參選資格,他表示相信香港人不願意看到這樣的情況。
翻查過往報道,區諾軒曾與2016年11月2日的一次遊行中,在中聯辦外焚燒《基本法》附件三,以抗議人大釋法DQ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
至深夜,區諾軒在FACEBOOK個人專頁發聲明指,由於當時他與陳家珮相距甚遠,加上該相片只有背影,實在無法清楚認出圖片當中的具體場景,才誤以為那幅是他當年參與焚燒八三一行動的照片。「我並不需要洗底,亦不需要隱瞞我過往參與過的社會行動。2016年的十一月,我在反釋法遊行中,的確有焚燒《基本法》附件三,以抗議人大釋法,無理將全國性法律納入香港,諷刺北京透過不斷釋法,令《基本法》附件三變得名存實亡。這不是反對基本法,只是對北京罔顧一國兩制的抗議。」
他強調,焚燒文件、信件或者其他道具,是遊行示威的常用手法。他說:我參與社會運動超過十年,焚燒過的示威物品不計其數,以一幅焚燒示威物品的圖片,污衊我的政治立場,是徹頭徹尾的一次「獵巫」。
參選港島補選的候選人,包括報稱獨立任亮憲和伍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