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煙花.有片】嘉頓半空高質煙花匯演賀狗年 市民報案警撲空
撰文:賴南秋
出版:更新:
今年年初二(17日)煙花匯演取消,再有市民私下違法放煙花。 昨大年初一(16日)晚上11時59分,深水埗青山道近嘉頓總部大廈對開,有人發現上空燃放煙花,歷時約半分鐘,不少市民取岀手機拍攝,亦有市民報案,警方接報到場惜無發現,事件中無人被捕。
年三十晚始有人違法放煙花
年三十晚(15日) 屯門大興邨有市民疑違法放煙花,有網民指煙花聲響強大,把附近民居的嬰兒嚇倒大哭。 至昨日(16日)的大年初一, 大埔林村河近大埔政府合署對開,亦有人違法放煙花,強光巨響更被煙花嚇飛。
未經批准放煙花 屬違法行為 最高判入獄三個月
於香港未經批准放煙花屬違法行為,根據《危險物品條例》,任何人製造、貯存、管有、出售任何煙花炮仗,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而市民燃燒炮仗,最高可判罰500元及入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