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擬將五個體育館作競賽場地 方便舉辦大型體育比賽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擬將港島區的中山紀念公園體育館、九龍區的石硤尾公園體育館、新界西的荃灣體育館、新界東的調景嶺及馬鞍山等五個體育館,作為競賽場地,以方便舉辦更多大型體育比賽及活動,推廣社區的體育文化。
康文署計劃於上述五個體育館,推行較具彈性的訂場措施,包括放寛團體預訂不可超過每個場地每月繁忙時段總時數的二分之一等,正進行相關的諮詢工作。
根據現時租用體育場地指引,體育總會等團體在預訂體育場地時設有限額,預訂不可超過每個場地每月繁忙時段總時數的二分之一。此外,每個場地的同一時間,團體預訂不可超過設施數目的一半,以預留部份設施予個別市民使用。
然而,康文署表示,有不少體育總會及學界反映,大型賽事一般需安排於設有較多觀眾座位的場館舉行,但在租用該等場地時,受到有關團體租訂限額規定,令一個賽事需分開多日進行,令賽期延長;或需要同時在多個不同場地進行賽事,令主辦團體在安排賽事上欠缺靈活性。
因此康文署現正計劃分別於港島、九龍、新界東及新界西四個區域各選定一個體育館作為競賽場地,包括中山紀念公園體育館、石硤尾公園體育館、荃灣體育館及調景嶺體育館,另馬鞍山體育館則適用於殘疾人士團體舉辦賽事。
康文署表示,選擇條件包括體育館的主場面積可作兩至三個籃球場、觀眾席提供逾1000個座位、地理位置及交通網絡較為方便,以及備有合適舉行大型比賽的配套設備等。
除將以上五個體育館作為競賽場地外,康文署亦會推行較具彈性的訂場措施,放寛團體預訂不可超過每個場地每月繁忙時段總時數的二分之一,以及每個場地同一時間,團體預訂不可超過設施數目一半的限制。
而在上述比賽場地被租用作舉行大型賽事時,康文署表示,會盡量保留同區毗鄰體育館內一定數量的設施供個人租訂,而以全區體育館計算, 於繁忙時段供團體預訂的節數,仍維持於不可超過每月繁忙時段總時數的二分之一,以平衡及配合團體與市民的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