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敗訴】湯家驊:周庭提出選舉呈請有機會勝訴的看法太簡單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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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去年就選舉主任取消其參選2016年立法會資格,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審理案件的法官區慶祥昨(13日)日頒下書面裁決,駁回陳的選舉呈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14日)日表示,其判詞反映律政司同意在作出是否撤銷陳浩天參選資格前,須給予當事人解釋機會,惟在處理香港眾志常委周庭的參選資格時,卻不讓周去解釋自己的政治理念:「如果政府唔畀解釋,咁好明顯係政治凌駕法律。」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表示,若周庭提出選舉呈請有機會勝訴,其看法太過簡單及不正確。

張達明認為,有時候不單單是只視乎於有沒有提供服務,而是協議本身是需要梁振英提供服務(顧問服務)。(資料圖片)

張達明:即使選舉主任唔問 律政司都有責任去提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14日)於電台節目時表示,從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選舉呈請判決中,其判詞反映律政司同意在作出是否撤銷陳浩天參選資格前,須給予當事人解釋機會。然而,律政司在處理香港眾志周庭參選資格卻有不同做法,據周庭說法選舉主任從未給予她任何解釋機會,團隊亦無法接觸選舉主任,張達明直言:「即使選舉主任唔問,律政司都有責任去提。」

張達明續指,從陳浩天的判詞可見,周庭提出的選舉呈請有機會勝訴。他稱,認為律政司對周庭的參選資格不聞不問,有政治決定的意味,偏離香港法治觀念:「如果政府唔畀解釋,咁好明顯係政治凌駕法律。」

湯家驊:周庭提出選舉呈請有機會勝訴的看法太簡單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表示,若周庭提出選舉呈請有機會勝訴,其看法太過簡單及不正確。他解釋指,程序公義僅為考慮因素之一,若當局有原因證明不適合給參選人解釋,而自辯都無法影響取消參選資格的決定,觸犯程序公義都不一定能推翻其取消參選資格決定。

選舉呈請敗訴後, 陳浩天表示會繼續尋求律師意見研究上訴。(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周庭:對法庭就陳浩天的判決感失望

陳浩天於節目中指,自己仍在考慮是否就判決提出上訴,但目前為止不會參加立法會選舉。周庭則稱,對法庭就陳浩天的判決感失望,批評判詞引用人大釋法,使選舉主任的權力無限放大。她坦言,明白自己提出選舉呈請對日後選舉人影響深遠,但現時仍在參考法律團隊的意法,自己傾向提出選舉呈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