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期間疑用液體淋警 曾健超涉襲警案今開審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去年佔領期間涉遭七警帶到暗角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控同日淋有味液體襲擊11名警員及抗拒4名制服他的警員,案件周一(4月11日)於九龍城法院開審,審期暫定5天。
曾健超今於九龍城法院否認一項襲警及四項拒捕罪名。曾今早在公民黨黨友大律師陳淑莊等人陪同下到庭,法庭內亦坐滿曾的支持者,部分更要站立聽審。
控罪指,曾健超於去年10月15日,於龍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以有味液體襲擊11名正執勤的警員黃凱文、張嘉恒、李俊傑、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張善衡、黃偉諾及周修民,及後曾又極力抗拒制服他的4名警員畢宏達、程英偉、鄭浩漳及傅駿業。
控方庭上表示,將傳召11名證人,亦會將警方拍攝片段及一段亞視新聞片段呈堂,其中4名警員更能在片段中認出自己,但控方不會傳召亞視員工作供。
代表曾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表示會爭議該新聞片段的來源,裁判官亦批准以「案中案」形式處理。
案件編號:KCCC4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