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福建計劃4月實施 房委會擬向交還公屋長者提供「回頭紙」
撰文: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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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在去年1月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推出「福建計劃」,預計今年4月實施。為配合該計劃,據了解,房屋署建議將恢復戶籍保證書、俗稱「回頭紙」的涵蓋對象,擴展至參加「福建計劃」的公屋長者,以保證他們日後若需回港定居,仍可獲重配公屋作為棲身之所。
現時廣東計劃參加者獲發保證書
近年港府鼓勵長者返回內地養老,但一些長者、尤其是公屋年長住戶,因怕在內地生活不適應,返回香港會無容身之所,故當局推行有關計劃時,會為這些住戶提供「誘因」。
根據現行安排,當租戶已參加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及廣東計劃,便須交還公屋單位。在收到申請人通知後,社署為利便申請人適應新的生活環境,然後才決定最終是否長居內地。他們的公屋單位租約可予以保留最長三個月。在收回公屋單位時,房委會會向他們發出保證書,以保證他們若然日後回港定居,可獲配公屋作為居所,惟他們須依時清繳在該段期間內的租金。
保證可獲公屋作日後居所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若不反對有關建議,便會在4月起配合計劃實施。房屋署亦建議把發出恢復戶籍保證書的涵蓋對象,擴展至參加福建計劃而刪除租約上戶籍的年長居民。
若申請人日後回港定居,這項安排可保證他們獲得公屋作為日後居所,他們可隨時按需要行使其保證書或恢復戶籍保證書,惟在行使時須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準則,及保證書或恢復戶籍保證書所訂的相關條件。
梁振英在去年1月的施政報告中宣布加推「福建計劃」,為選擇移居福建省的合資格長者每月發放高齡津貼,當時預計將有近6,000名長者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