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未成年賣酒草案通過 衛生督察入屋搜查權遭否決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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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大會今日(8日)復會後繼續討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酒類飲品的《2017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最終獲三讀通過。會上集中辯論由政府提出,允許衛生署督察可申請搜查令,進入住宅搜證的修訂,該組修訂在全體委員會階段遭到否決。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表示,衛生署督察無權申請搜查令,令條例不完善。

立法會今日通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酒類飲品的草案。(視覺中國圖片)

經過超過6小時辯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酒類飲品的草案最終於中午獲立法會通過。會上建制派議員輪番發言,民建聯周浩鼎表示不支持政府的修訂,認為賦予衛生督察入屋搜證權力,是操之過急,欠缺相稱性。

民建聯蔣麗芸表示,草案涉及禁止賣酒予18歲以下人士,及會允許執法人員入屋搜查,是牽涉到千家萬戶,及可能對所有家中有放置酒,而家裡又有小朋友的家庭造成騷擾,質疑反對派沒有積極發言。

公民黨郭家麒批評陳肇始的說法「離地」。(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公民黨郭家麒質疑,建制派不支持修訂,是「人權上身」,又指建制派過往在基本法23條立法上都支持加強執法,批評建制派今次不支持修訂是基於業界利益。他表示,衛生督察並非荷槍實彈,並無能力輕易入屋搜查,而執法時亦需由裁判官發出搜查令,質疑建制派對賦予衛生督察進入住宅搜查權力的理據是「扮唔明」。

新民黨葉劉淑儀就支持政府修訂,她指,現時有不少條例賦予執法人員權力入屋搜查,過往甚至允許執法人員不需搜查令即可入屋搜查,認為不必對需批出搜查令入屋搜查權大驚小怪,但就不滿郭家麒將基本法23條立法妖魔化,強調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

最終允許衛生署督察可申請搜查令,進入住宅搜證的修訂,在12票贊成,29票反對下遭否決;而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則獲三讀通過。陳肇始會後表示,立法會否決修訂,令條例並不完善,日後當局執法或制訂指引時,會吸納議員的意見。

陳肇始(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