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上訴】涉暴力集會定新判刑指引 社運界:集會示威更見壓力
雙學三子衝入公民廣場案,雖然三人上訴得直,不用重回牢獄,但案件為非法集結定下新的判刑指引, 指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是不被寬容,將來有充分理由可以判即時監禁的刑罰,領導行動的人所負罪責亦較大。
新指引如何影響社運界,社民連形容「法庭是給了一把刀,讓政府去控制反對聲音」,民陣就估計集會示威將更見壓力,又指衝突往往由政府或警隊與示威人士對立引致,批評新指引是社會運動的參與者負上全責。
根據終審法院的理據,上訴法庭明確地指出,沙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是不會被寬容,法庭亦有充分理由將來可以判即時監禁的刑罰,又提及參與暴力行動、煽動他人干犯此罪行的人,或憑藉身分或領導角色鼓勵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的人,所負的罪責亦較大。
至於公民抗命可否作為獲輕判的理由,終審法院認為,若涉事者在行使集會和示威的憲法權利時干犯罪行,該行使憲法權利的事實當然會與犯案背景和環境有關,但如果涉案行為被裁定為罪行,必然代表涉事者已逾越了合法行使憲法權利,與進行須受制裁及限制的違法行動之間的分界線,故罪犯以行使憲法權利為請求輕判的理由「不甚可取」。
終審法院指出,公民抗命的概念在香港是可承認的,但法庭給予公民抗命的動機比重,必隨案件的實際情況而異,而罪犯的理想是否可取,法庭亦不予評價。
涉及暴力的非法集會有新量刑指引,會否影響社運界的集會部署?多年舉行「7.1」和元旦遊行的民陣發聲明,指新指引意昧往後法庭就社會運動的案件判刑可能更見嚴苛。未來集會示威將更見壓力,集會示威自由空間將會更為收窄,民陣又認為,暴力界線難以界定,衝突孤掌難鳴,過去衝突往往由政府或警隊與示威人士對立引致,批評新指引是社會運動的參與者負上全責。
社民連吳文遠同樣認為,終審法院的判詞變相是阻嚇市民出來遊行,進一步收窄遊行示威自由,並形容「法庭是給了一把刀,讓政府去控制反對聲音」。但他強調,長遠來說對此仍是樂觀的,因之後出來遊行的港人,都會慢慢克服有可能會坐監的風險。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部分年輕人應就事件反思,指衝擊沒有實制推動民主,反而加深了警民誤會,更會令中央政府擔心,收窄一國兩制,呼籲年輕人不要再做傷害香港的事。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坦言,新指引較以往同類案件嚴格,但法庭指引是進一步確定,如涉及暴力才會如此判刑。至於有市民擔心,以後參予遊行也可能面臨監禁,應如何界定暴力?湯坦言,「起碼是衝擊保安」等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才算得上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