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養殖場】第一滴血!漁護署檢八家禽 早前已人道毀滅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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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八鄉三層高村屋及動物善終服務中心在上月底發現大批瀕危動物,漁護署早前檢走26隻瀕危動物、7隻疑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及8隻家禽。據了解,八隻家禽包括七隻鴿及一隻鵝,漁護署基於公眾衛生理由,將牠們人道處理。漁護署發言人亦證實事件指,八隻家禽於早前已被人道毀滅,一般而言,該署檢獲的家禽皆會作人道處理。

2006年禁散養家禽 可被檢控

翻查資料,由於保障公眾健康及減低香港爆發禽流感風險,香港政府在2006起禁止散養家禽。一旦非法散養家禽,會遭到檢控。而檢獲的家禽被抽取樣本後會被全數銷毀。在香港飼養禽畜及從事有關活動受到《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規管,所有活家禽農場必須持有飼養禽畜牌照,包括雞、鴨、鵝、鴿和鵪鶉,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至10萬元。

事發於上月23日,元朗八鄉一棟三層高村屋及一間動物善終服務中心,被揭發飼養了大批動物,當中有不少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懷疑非法管有的列明物種,事件中兩人被捕,分別是姓蔡39歲男場主及姓黃27歲男職員。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漁護署早前指出,兩個涉事處所發現26隻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而懷疑非法管有的列明物種,包括水瀨、懶猴、豹貓、巨蜥、鳳頭鷹、黑池龜等。行動中漁護署亦有發現7隻懷疑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兩隻果子狸、3隻紅頰獴及兩隻赤腹松鼠,以及8隻家禽。

漁護署檢走大批動物,其中八隻家禽早前已被人道處理。(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