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涉殺出軌妻案 被告稱碼頭人太多無法自殺 想及女兒終放棄尋死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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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疑難忍41歲妻子外遇及要求離婚,將妻子徒手扼斃後跳海尋死,老翁否認謀殺罪, 今(2日)繼續自辯。他表示,殺妻後,他先後行到九龍城碼頭及紅磡碼頭,惟發現兩碼頭均有很多人聚集,故他再走到尖東海傍。自言懂泳術的他,原來未曾在大海游泳,只能在「掂到地」的地方才懂游泳,而墮海後,他想到女兒遂萌生求生念頭並向途人呼救。
九龍城及紅磡碼頭都太多人
61歲姓何被告繼續自辯,他指當晚殺人後,到了住所附近士多取飲品喝,之後「好自然地行咗去」,雖然他沒付錢,但與老闆熟絡,老闆亦沒有上前追問。他之後步行至九龍城碼頭,但因該處人太多,故再行到紅磡碼頭,但仍然覺得附近太多人而走到尖東海傍,並找個沒有人的位置跳海。他解釋稱,當時要到沒人的碼頭自殺是因為有「尋死嘅決心」。辯方問他懂不懂游泳時,他起初表示他懂,但又補充指「但唔可以過頭」及「要掂到地」,未曾在海上游泳。
海中思考兩小時決定呼救
他又指,當時跳海一心是想自殺,惟「飲咗幾啖水」後,想起女兒,之後便抓著浮波,並一邊想著「應該死定留返喺度照顧個女?」他約凌晨一時跳下水,考慮兩小時後,至約凌晨三時決定「留返個生命照顧個女,希望有機會」,之後便嘗試大叫救命。
被告姓何,60歲,報稱倉務員,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指他2016年8月6日謀殺41歲姓唐妻子。
案件編號:HCCC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