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美議員聯署函諾貝爾委員會 提名雙學三子獲和平獎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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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運動後,三名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因衝公民廣場案被判監禁,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美國12名國會議員前日(30日)去信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提名三人和雨傘運動,競逐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
信中讚揚三人發起的雨傘運動,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民主運動,對香港法治、人權及政治自由具貢獻,又提到雨傘運動後,黃之鋒等人被判入獄,羅冠聰更在宣誓風波失去議席,建議將諾貝爾和平獎頒予雨傘運動和三人。

雙學三子及雨傘運動獲12名美國議員提名諾貝爾和平獎。(資料圖片)

12名美國國國會議員去信向負責評審諾貝爾和平獎的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要求提名雨傘運動和三名學生領袖獲得2018年諾貝爾和平獎,「以褒揚雨傘運動以和平抗爭捍衛《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高度自治和公民自由,並謀求政治改革和香港自決」。

信中指,「在北京對香港自治權的削弱之下」,運動仍以和平方式開展,「發起者面對恐嚇、騷擾、刑罰和財政打壓下」,依然顯示勇氣,以演說和政治行動挑戰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的侵蝕」。信中又指,雨傘運動及相關領袖承襲過去和平獎得主的傳統,形容傘運領袖是「自由與和平的鬥士」(champions of peace and freedom),值得獲獎。

此外,信中也提到劉慧卿、何俊仁、李柱銘、梁家傑、梁國雄、陸恭蕙、戴耀廷、朱耀明、岑敖輝、陳文敏和陳方安生等人,指雨傘運動基於歷代民主人士的努力。

諾貝爾和平獎只需任何一位有資格者去信諾貝爾委員會即便可要求提名,提名並不能代表諾貝爾和平獎評選委員會的意見。除了現任國會議員外,國家元首、內閣官員、部份領域的學者、國際法庭法官、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以及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現任和前任成員等相關人士都有資格要求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