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陳國強網上多番稱非港獨 選舉主任反駁:片面之詞
311立法會補選候選人簡介會於今晚(1 日)舉行前數小時,新界東參選人陳國強終收到選舉主任回覆參選資格,惟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成為今屆補選被DQ的第四人。
陳國強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因支持港獨被DQ,根據選舉主任的解釋,陳國強今次被DQ的原因同樣與港獨有關,指陳國強出席過「香港獨立」的集會並發言,即使自去年十一月起發文稱自己「非港獨派」,選舉主任認為只屬「片面之詞」,不相信陳國強真心改變意向,因此不接納他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裁定參選提名無效。
根據選舉主任給予陳國強的通知書,陳國強在2016年被DQ的原因,是當年他曾向選舉主任遞交信件,指自己雖然已在表格上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但仍然繼續和主張推動香港獨立。陳國強其後就解釋,他所指的「港獨」是「獨立於共產統治」。
選舉主任續指,陳國強當年以講者身份出席由香港民族黨的集會,發表有關「香港獨立」的言論,選舉主任又引用報道,指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集會的主題是「捍衛民主,重奪主權」,而該集會被稱是史上首個「香港獨立」的集會。
選舉主任又表示,留意到陳國強自2017年11月起多次在Facebook貼文,表示自己不是「港獨派」,並再次解釋「港獨」是「獨立於共產統治」。
在今次補選,陳國強再次簽署聲明和確認書,承諾擁護《基本法》,但選舉主任仍然去信要求陳國強解釋「港獨」的定義。不過,選舉主任認為,即使陳國強提出反駁,指「港獨」實為「獨立於共產統治」,但過去一段時間,即2016年8月起至最少2017年11月內的行為,仍然令人懷疑其在提名表格和確認書內,以及在網上宣稱的新意向。
選舉主任亦指出,留意到陳國強是從2017年11月起以片面之詞宣稱轉變意向,是當局宣布會舉行補選,出於自身考慮下才作的決定,希望得到選舉主任有利的決定。
因此,連同收到的法律意見,選舉主任不認為有足夠理據接納陳國強轉變意向,故不接納他真誠擁護《基本法》、保證效忠特區政府和簽署的聲明,裁定他的提名無效。
新界東補選參選人還包括陳玉娥、鄧家彪、范國威、方國珊和趙佩玉,另外,劉頴匡亦被取消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