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父涉屢姦5歲女案 母憶述女兒曾說:爸爸當我玩具咁玩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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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無業父親涉嫌強姦5歲女兒案續審,女童母親今早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六旬無業父親涉嫌強姦5歲女兒案續審,女童母親今早出庭作供。她稱女兒初次提及被父摸時,她沒放在心,惟後來目睹丈夫在她面前摸女兒下體,女兒在稍後才對她說:「爸爸當我玩具咁玩。」

女童母親Y稱,她知現年61歲被告以領綜援為生,家庭餘錢不多,故她2011年以雙程證來港後,拾廢鐵幫補家計,卻因而被控違反逗留條件,被判入獄12星期及兩年內不獲發簽證來港。

她說被告只來探監兩次,而她被遣返內地後,亦只曾在深圳見被告一次,接收被告帶給她的舊衣。另外,她又提到被告的房東和房東女友,曾帶女兒見她一次。她記得當時女兒站在車站哭,不肯離開並說不要回香港,又指爸爸不要她。Y勸了女兒良久,女兒才肯跟房東等回去。

質問摸事主下體 被告反問「邊有摸」

Y說2014年3月才再次回港,女兒曾提及遭被告摸,但她沒有放在心,因為不覺父親會做這樣的事。但她後來目睹女兒坐在被告大腿,被告並伸手摸女兒下體,她即追問被告,被告回應:「我邊有摸?」

至去年3月,女兒因不會做英文功課,她帶女兒請教一名同鄉,其間她向同鄉提及被告平時不幫她。她帶女兒離開時,女兒向她說遭被告當玩具玩。

母檢查女兒下體 決定揭發事情

當時已8歲的女兒提及被告如何摸她、與她性交、又給她拍照及色情雜誌,指被告說若女兒「唔畀」,便不讓她返學,且試過不給飯她吃。女兒說被告曾稱鍾意她,叫女兒不要結婚。

Y稱她有檢查女兒下體,她看到覺得與以前幫女兒洗澡時不同,感到很難過,好傷心,不知如何是好。最後才決定告知學校社工。

被告否認6項強姦及4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間強姦他的親女。案件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HCCC35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