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指日後要加強培訓、支援及督導教師與社工 以保護兒童

撰文:陳淑霞
出版:更新:

虐兒事件再掀關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28日)發表網誌,點出坊間對處理虐兒個案的三大誤會。
對於有聲音要求將獨留子女在家刑事化,他直言現時有法例可依,可成功檢控把兒童留在家的人士,倘立法禁止的話,反適得其反,會令家長誤以為不留兒童在家便屬合法,遂任由他們在街上或商場流連;亦令部分人誤會現時獨留年幼子女在家是沒有犯法。
而懷疑虐兒個案,學校或社工都可以在未得到家長的同意下,將個案上報警方或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基於以上情況,適當培訓、支援與督導是少不了的,亦是日後應該加強的工作。

羅致光指,不少人對處理虐兒的指引存誤會。(勞福局局長網誌截圖)

羅致光今以《保護兒童,刻不容緩》為題撰文,解釋及釐清社會對處理虐兒個案的的誤解,對於有聲音要求將獨留子女在家刑事化,他指《侵害人身罪條例》雖沒有列明把子女獨留在家中屬違法,但不論是獨留在家中、在街上或商場,任何人忽略由他們所管養、看管或照顧的16歲或以下的兒童或少年人,而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均屬刑事罪行。警方亦曾根據上述條文成功檢控把兒童留在家的人士。

立法禁止獨留兒童在家或惹誤解

他認為,基於上述基礎,倘立法禁止把兒童獨留在家,可能會引來誤解,以為只要不留兒童在家,便是合法的,因而讓他們在街上或商場流連,此舉對兒童的人身安全,反會構成更大的影響。他續指,更甚的誤解,就是有部分人聽了倡議立法禁止獨留兒童在家的聲音後,便以為現時獨留年幼子女在家是沒有犯法的,後果適得其反。

舉報懷疑虐兒事前可毋須知會家長
他又指,不少校長及辦學團體對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指引存有誤解,以為必須事先獲得家長同意,他解釋,發現懷疑虐兒的情況,學校或社工都可以在未得到家長的同意下,將個案上報警方或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也可以帶兒童到醫院接受檢查。得悉懷疑受虐個案時,應立刻上報,抑或先與家長溝通,他認為此依賴站在最前綫的教師和社工們衡量個案,並作出適當判斷。至於涉及懷疑性侵犯的個案,社署建議校方及社工要馬上上報署方或警方,好盡快保護兒童安全。

至於有社工擔憂轉移個案資料予警方或社署,可能會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他指條例中有訂明資料收集和轉移的特別豁免規定。

他總結時指,前線工作人員包括教師與社工,要掌握及適時運用有關工作指引,適當培訓、支援與督導亦少不了,當局日後會加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