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婆婆】清潔工避嫌自保「防踩地雷」 公司財產私物敬而遠之
大型零售連鎖店萬寧,指控於其分店擔任清潔工的77歲李婆婆盜取店內印花,事件更鬧上法庭。聆訊中披露,李婆婆年紀老邁,當時誤取店內印花純屬誤會,翌日早上她更主動將印花歸還分店,但仍遭革退,惹來網民熱議,炮轟萬寧做法涼薄。
雖然李婆婆昨終被裁決罪名不成立,但不代表事件已告一段落,工友們進行清潔工作時,難免與公司財產有所接觸,一眾基層工友日後面對同樣情況時,可如何防止含冤莫白?有資深清潔工透露,除了自行避嫌,遠離工作場所內的私人財產外,其實別無他法,「我哋都唔會咁蠢,行得咁近,如果唔覺意整爛佢哋啲嘢,仲要賠錢,分分鐘一日嘅糧就咁無埋。」
從事高級寫字樓清潔工,日常工作時處身於辦公室範圍,員工手袋、銀包等私人財物到處擺放,一眾基層清潔工友該如何自處?今年68歲、身兼清潔服務業職工會主席的羅智偉,曾於高級寫字樓擔任外判清潔工多年,更晉升至「科文」,負責監工。
他指,其任職的高級寫字樓逾萬呎,每月會進行大掃除,外判清潔公司會派出7至8名工友組成小隊,走遍辦公室角落進行清潔,期間會有保安遙距觀察,進入指定範圍,亦需由保安員輸入密碼,始能通行,以確保工友在可看見的情況下工作。
若有手袋擋路阻吸塵都不會出手
為免招惹不必要的誤會,他們進行清潔時亦會避嫌,「例如有時吸塵,如果佢個手袋阻擋住,會請佢移開,我哋唔會自己動手;如果佢話唔需要,咁我哋就會跳過該範圍」。
他續指,打掃高層的「大班房」時更猶為小心,他坦言房內古董、獎盃等林立,會盡量遠離名貴物品自保。大企業亦會僱用專責的清潔專員打掃高層房間,故一般而言,受聘於外判公司的清潔工多毋須沾手。他又指,清潔公司內部設有守則指引,提醒工友進行清潔時避免觸碰寫字樓內的私人物品,「我哋都唔會咁蠢,整爛佢哋啲嘢要賠錢!」
根據現行的勞工法例,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300元爲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雖然如此,偉叔指,有關的扣薪安排亦對佢哋負擔沉重,「我哋拎最低工資,得34.5元一個鐘,如果唔小心整爛嘢,咁就無咗一日人工喇,所以都小心為上。」
懷疑失竊會由第三者作證 由上司陪同尋失物
遇上客人疑有失竊情況,清潔工又如何明哲保身?偉叔指會一般由第三者作證,以示清白,數年前,有於商場洗手間工作的工友曾有類似經驗,當時有女顧客懷疑自己於洗手間內丟失一雙耳環,遂向商場管理處求助,管理處遂聯同該工友及其上司,陪同客人前往垃圾房尋找耳環下落,「會有上頭見證,同必要時都會搜查我哋儲物櫃,呢個都係行內做法」,倘最終並無發現,工友亦能去除嫌疑。
他又分享清潔工同行拾遺經歷,曾有工友於其工作的公廁中捨獲內有1萬港元的銀包,他其後報警,最終亦物歸原主,「洗手間內係無閉路電視,其實如果佢自己袋走咗,真係無人會知,不過佢真係好好,其實行內好多呢類好心嘅工友。」但他亦補充指,「當然貪心嘅工友都一定有。」
偉叔從事清潔工廿多年,任職過多個大型商場、高級寫字樓及國際學校等,去年退休,現時則覓得一份相對「輕鬆」的私人屋苑清潔兼職工作,但仍需「洗樓」、倒垃圾等。
羅又談及,大型商場處理一些特別物品亦會小心處理,如店舖開張收到的花牌,因分類與一般廢物不同,除了要專門回收的公司「報價」外,在「問價」後,亦要由商戶認可才可以代為丟棄。
清潔工李婆婆被控於去年7月21日在其工作的荃灣萬寧內,偷取608個印花,案件昨午(26日)審訊,最終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決結果一出,旋即有大批網民於萬寧Facebook專頁留言,要求萬寧公開道歉及賠償。萬寧則發新聞稿回覆指,尊重相關裁決,承認對事件未有處理恰當,向婆婆作出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