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無優先揀綠置居 黃遠輝:公平原則 富戶較有能力置業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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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周二(30日)開會討論綠置居的檢討。據了解,當局認為綠表客的置業需求,加上新富戶政策的推行下,令綠置居有一定需求,但未有計劃讓公屋富戶優先揀樓,以加快公屋流轉。
有團體指停建居屋前,富戶可比一般家庭優先選購單位,認為此安排可讓具負擔能力的家庭盡快交回公屋單位,亦可平衡政府的新富戶政策;惟主席黃遠輝強調,房委會作為公營機構,須維持富戶及非富戶有平等機會,「成為富戶的家庭,相信較有能力解決住屋問題,他們的選擇亦較多。」

房委會78萬公屋戶今年料加租一成,但政府已表明不會再代繳租金。(資料圖片)

特首林鄭月娥首份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將協助較有能力的公屋住戶「向上流」,建議將綠置居恆常化,鼓勵公屋富戶騰出公屋單位,加快公屋流轉。據悉,綠置居景泰苑約有12%屬於公屋富戶,即約有96名住戶,當中有9%正繳交1.5倍租金、另3%繳交雙倍租金。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認為房委會需以公平的大原則出發制訂政策。(資料圖片)

或使公屋富戶傾向不交回單位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綠置居的政策原意,是希望更多有負擔能力的家庭遷出單位,加快公屋流轉;惟公屋富戶仍要以抽籤方式決定優先次序,意味著即使有意願交還公屋,亦未必能順利購買綠置居繼而遷出,「變相公屋富戶就要變招如除名,令佢哋留返係公屋單位入面,唔好被趕走。」

未停建居屋前富戶可優先揀居屋

他續稱未停建居屋前,公屋富戶比一般家庭獲優先揀居屋的權利,「唔明點解以前做到,而家做唔到。」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就稱,房委會必須從公平原則作優先考慮,既然申請人的資格相同,他們亦有同等的權利去揀樓,「如果因為富戶就優先揀樓,會否對其他非富戶做成不公?」他認為富戶家庭的負擔能力較強,相信他們對住屋的選擇亦較多,「相反非富戶可能只可以勉強負擔購買綠置居。」